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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只可惜,他们后来一直都没能找到他。
    还是他。路西野说。
    什么?林郡愣了愣。
    还是他,路西野说:我找到他了。
    你怎么找到他的?不是说连长相都不知道,只看到双眼睛吗?林郡的惊讶连话筒都挡不住。
    嗯,路西野的嗓子里像进了细细的沙:可是就算只有一双眼睛,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这是他上辈子到死都无法释怀的遗憾。
    在巨大的遗憾漩涡中,他曾无数次幻想过这样的场景:
    在那一年,秦默阳将秦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秦默彦介绍进圈子的时候,他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毕竟,那是他找了将近五年的人。
    可事实上,那时候他虽震惊于他的眼睛几乎和那人一模一样,可却也很快打消了他们是同一个人的想法。
    因为他见过的那个少年,过的很清贫。
    是秦家私生子绝不会过的那种生活。
    圈子里几乎都知道,秦家每年都要付给那私生子母子一大笔钱,这几乎成了秦家特有的一个笑话。
    可即便如此,他当时还是跟秦默阳确认过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名字。
    可秦默阳告诉他,从来没有,他一直都叫默彦。
    从此,他再没往那方面想过。
    如果那时候,他一眼就认出了他,该有多好。
    那是他余生里,曾一遍遍幻想过的可能。
    如果他当时就认出了他,那么,他们的未来是不是就会完全不同?
    每一次他都不敢深想,怕沉溺在那样的幻想中再也醒不过来。
    他还要给他扫墓,为他超度,在他墓碑前好好陪他说话聊天,送很多很多玫瑰花给他
    这些幻想,他从没有说出口过,也不能说出口。
    这是他余生里,刺向自己心脏的最锋利的刺。
    可是现在,他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一切都还可以挽回的时候,他终于可以将这个幻想说出来。
    说出来的那一刻,并没有想象中的如释重负,反而更是疼到了极致。
    如果
    这世界上有如果就好了。
    稀薄的烟雾一点点扩散,香烟终于燃到了尽头。
    他熟练地抬手,将那点火星捻熄在指腹间。
    在身体与心灵都不算太清晰的疼痛中,他听到林郡说:送花吧,无论男孩女孩都喜欢花,小九就喜欢向日葵。
    *
    江莹早晨起来时,江随风已煮好了面。
    用西红柿炒成酱打底,放了青菜,又卧了两颗荷包蛋。
    母子两人坐在简陋的书桌前吃面的时候,江莹蓦地想起了秦默寻。
    当年,她的预产期原本在11.22日,与顾青蓉的预产期差了近一个月。
    但为了将秦默寻送入秦家,她不得不在顾青蓉生产时,提前进行了剖宫产。
    她的孩子被迫早早地出生,她却连碗长寿面都没能为他煮过
    她的眼圈红了起来,抬眸看到江随风尚且红肿的脸颊。
    他垂着眼睛在吃面,睫毛很长,阴影打在高挺的鼻梁上,从侧面看,尤其像顾青蓉。
    她心底升起一股难以遏制的厌恶来,但还是伸手过去,似乎想抚一抚那片红肿的面颊。
    指尖尚未触到,江随风就如有所感般,不动声色地避了避。
    江莹的眼泪坠落下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她流了泪,这个孩子就一定会心软,会妥协。
    过去的十八年里,她可谓是屡试不爽。
    眼泪与他对亲情的依赖,是她将他捏在手心里,可以随心所欲地搓扁揉圆的法宝。
    妈不该打你。她的泪坠进面碗里:但妈当时吓坏了,妈只有你了,你要是再出了什么事儿,妈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没事儿,江随风终于抬起眼睛,嘴角翘起来,带了一点安抚的笑意:妈,您放心,秦默寻再敢找我麻烦,我保证打断他一条腿,找两次,就断两条。
    上辈子她用母子关系拿捏他,那么现在,他也用母子关系还回她。
    果然,江莹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白了起来,握着筷子的手也像抽了筋一样拧紧了。
    上一世,他对她尽了最终的义务,他们之间本该再无牵连。
    这一世,他不想再迁就她,或者任何人了。
    江随风低头将面汤喝了,起身拎起书包:妈,我上学去了,您吃完把碗放那儿,我回来洗。
    江莹还没反应过来,江随风已经顺着地下室狭窄的楼梯往上走了。
    对了,走了两步他又停下:您这次要住几天?
    哦,江莹清醒过来:一会就走,那边忙得很,我实在太想你,才跟东家请了一天假。
    江随风点点头,过了片刻说:要不您不要去了,我再多赚一点,我们母子就不用再分离了。
    那怎么行?江莹忙说:你将来读书,结婚,哪样不要钱,妈得给你多存点才行。
    江随风笑了笑,低下头去,轻轻嗯了一声。
    *
    这一晚,江随风再次出现在酒吧的时候,一向冷淡的脸上贴了一朵蒲公英纹身。
    蒲公英飞起的种子,小伞一般点在他的眼尾,在舞台的灯光下晕出空灵的美感。
    他能感觉到很多视线集中在身上。
    可慢慢的,其他视线都被最炙热的那一束给屏蔽掉了。
    全场似乎只剩了那一道目光,紧紧地胶着在他身上,让他后背泛起一股不寻常的热意。
    回到后台休息室时,他难得地将袖口挽起几褶,露出一截细白的手腕。
    手腕上有浅浅的咖啡色斑点,是刚开始做早餐摊子时,大锅里的热油溅上来,烫出的疤痕。
    时间久了,那些疤痕早就不疼了,可却永久地留在了那截手腕甚至更往上的一截小臂上。
    他早就看惯了,也不太在意,只低头敲了支烟咬在唇间,却又忘记打火。
    只手里捏着鼓槌,下意识地一遍遍擦拭。
    不知道擦到第几遍的时候,眼前忽然一亮。
    一缕火光蓦地在他面前燃起,被一只很好看的手擎着,一点点靠近他的唇。
    他没抬头,只就着那靠近的火苗吸了一口,看着烟头上冒出亮眼的火星,像小小的没有炸开的烟花。
    火苗熄了下去,那只手也收了回去。
    他抬起眼来,目光对上了路西野的视线。
    路西野在看他,目光柔和而专注,没有侵略性。
    和他在台上感受到的完全不同。
    他先看他的手腕,然后又把把目光移到他贴了纹身贴的侧颊上。
    那里已经不疼了,但仍有隐隐的涨意。
    很好看。他说,声音低沉,目光也不似最初的柔和,变得暗沉了下去。
    片刻后他又问:还疼吗?
    江随风的手指蓦地紧了紧。
    他不知道他在问哪里,只是本能地把衣袖拉了下去。
    路西野没有紧追不放,他依然站在那里,低头看他,看上去沉稳而潇洒。
    昨天不好意思,冒犯到你,片刻的安静后,他又说:一起吃个饭吧?
    他说的冒犯,应该是为他围围巾的事儿。
    那是他自己的问题,算不上什么冒犯。
    他抬眸拒绝他,可话还没出口,就被门口传来的一道声音打断了。
    去吧,林放走进来,对他说:这位小友值得一交。
    江随风诧异地看了林放一眼,能让林放给出这么高评价的人还真是不多。
    指间的烟快燃尽了,他的视线只略往上移了移,就被路西野伸手捏了过去,在烟灰缸里摁熄了。
    他的动作那么自然,让他产生了一种,他时刻在盯着自己手中烟头的错觉。
    江随风眨了眨眼,有些错愕地看着自己空空的指间。
    路西野似乎是觉得他很可爱,也可能是觉得他很傻气,那双眼里难以遏制地汪起了一点柔和的笑意来。
    去吧。他又说,声音很轻,语气像是在哄小孩子般。
    既有家长的权威,让人不容拒绝,又充满了耐心与宠溺。
    江随风从没听过路西野以这样的语气说话,也想象不到他这种人会有这样的语气。
    那把声如羽毛挠过耳廓,痒痒的。
    愣怔间,最佳的拒绝时机便已经过去了。
    第5章 Chapter 5
    时间已是不早,江随风轻轻道了声谢,便拿起棉服穿上。
    窸窸窣窣的布料摩擦声中,他又听到路西野的声音。
    他问他: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吗?
    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吗?
    上辈子他出事后,路西野曾派人打听过,他喜欢吃什么,玩什么,爱看什么书,平时喜欢消遣些什么,想靠着这些留下一点念想。
    可结果竟是无人知晓。
    直到很久以后,他和秦家大少爷秦默阳聊天时,秦默阳忽然提起,说他曾在饭后点过两次甜点。
    小孩子爱吃的那种。
    秦默阳当时很伤感,说他小时候大概没吃过,所以两次都吃得干干净净。
    路西野问这话的时候语气平静自然,像再普通不过的交际,只是目光却极深邃地盯着面前那人。
    江随风似乎有些疑惑于他的认真,他抬眸看他一眼,略笑了笑。
    含着笑意的时候,那双眼睛便柔和了许多,他客客气气地回道:我不挑的,吃饱就行。
    他边说话边将手套戴上,黑色的皮质覆住最后一抹雪白的时候,他又补充道:简单一点就很好。
    路西野轻声应着,抬手将他棉服的衣领理了下。
    棉服很厚,下面露出的一双腿便更显细长。
    路西野有些晃神,以前冬天,即便最冷的时候,他也没见他穿这么厚过。
    大部分时间,他也只是披件羊毛大衣或因工作穿着笔挺的西服套装,风姿潇洒。
    好,他语声低了下来:到时候去接你。
    江随风往外走的脚步顿了顿,但终究没有拒绝,只客气地说:那,谢谢。
    *
    吃饭那天是个周末,天阴得仿佛能从空气中挤出水来。
    地下室里又湿又冷,江随风灌了个热水袋抱在怀里,先将下一周的功课理了一遍,又将财经新闻看了,最后才在搜索网站中输入芳来美容连锁六个大字。
    芳来是江莹旗下的美容连锁机构,目前已经小具规模。
    江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但又不是特别聪明。
    她之所以能把芳来发展起来,完全是因为她身后还站了另外一个男人。
    只可惜,上辈子秦家发生的事情太多,以致于他并没有精力和时间去细查,所以到目前为止,他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接到路西野电话的时候,他刚把有关芳来的重要信息提取出来,一条条整理清楚了放在备忘录里。
    出门时下了雨,极小,像浓浓的雾,细而匀称地扑在脸上。
    他将兜帽拉起来,低着头走出居民区。
    朦胧雨雾中,街边一辆极低调的车子里,路西野弯腰钻出来,他手里握着一把伞,快步向他走来,很快就把他笼在了伞下面。
    伞面不算大,两个男孩子走在里面更是拥挤。
    他感觉路西野伸手揽了揽他的肩,像是将他半拥到了怀里。
    路西野身上没有以前总能闻到的那股微微苦涩,又透出隐晦甜意的香水味,取而代之的是极清新的气息,像下过雨的森林,含氧量丰富,让人想要埋进去深深呼吸。
    这点雨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所以他便往外让了让,只是下一刻,那只手就又十分坚决地将他拉了回来。
    一推一拉间,他们已经到了地方,路西野弯腰帮他开了车门。
    坐进车里的时候,他还很是不习惯。
    仿佛那清新的气息染在了自己身上一样,让他十分不自在。
    也许他一直都错了,路西野并不是不温柔,只是他把温柔都给了别人而已。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他心里有个人。
    那人长着和他相似的眼型,所以他身边出现的所有男孩子都长了同样的眼睛。
    他的温柔给了别人,所以他迎上去的时候,得到的就全是冷漠,疏离还有厌恶。
    其实他的喜欢表现的很隐晦,也从没有想过真的要和他在一起。
    他配不上,摇摇欲坠的秦家也配不上路家。
    硬贴上去倒像是别有所图。
    可他还是在最落寞的时候没有忍住,自轻自贱了一回。
    往事像一幕灰白陈旧的老电影,在窗外迷蒙的细雨中再次上演:
    那晚他谈完事情从不渡四楼下来,遥遥便看到了路西野。
    他一个人坐在卡座里喝酒,看起来很落寞,像一帧孤独的剪影。
    而他自己也很不如意。
    在楼上喝了的酒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好像蒸腾了起来,他第一次那么大胆地走过去,第一次坐到离他那么近的距离。
    近到能闻到路西野身上很淡很淡的香水味儿,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意。
    路少,他问他: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
    路西野看向他,一双凤眼十分冷淡,回答的也并不诚恳:没有。
    大概是那句没有给了他勇气,他抬起手来,用指尖点了点自己的眼睛,问路西野:为什么他们可以?
    路西野似乎没明白,他接着又问:我也有这样的眼睛,我不可以吗?
    那一瞬间,他看到路西野眸中浮起薄薄的恼怒与难堪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略勾了勾嘴角,笑意没有丝毫到达眼底。
    不行呢,他说:再怎么着你也是秦家的三少爷,用完了不好扔。
    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
    他只是因为江莹的病,不得不求回了秦家,也因此才知道自己在江莹那里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在一切都还未及捋清的时候,他大哥又出了车祸,一直昏迷不醒。
    他不得不撑着秦家不倒下去,却又被外界骂成怀着虎狼之心回来争夺家产的恶毒私生子。
    秦家的三少爷这几个字离他很远,他却不得不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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