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渣一世界(穿越)——十一有闲(117)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难看,羡慕嫉妒恨这样吧。
苗寨里的传统观念,黑彝为贵族,白彝为平民,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为贱民奴隶,其价值性命相当于牲畜牛马之流。
然而,就算对家畜猫狗,人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待同类,尽管划分了等阶,正常人怎么都会有一些爱护和同理心。
这就相当于,在你身边有个变态专门抓流浪的猫狗进行虐待,尽管从道德层面对这变态非常反感,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来往,但也就仅此而已。
小子们谈论的时候,都带着惋惜的语气,也都对王正平表示了厌恶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就像是陆维所在的原世界,路边轧死条流浪猫狗,人们围过去看看、讨论一番这种程度。
江元亮在一旁咽了口口水,偷眼看了看陆维的侧脸,觉得既然人已经死了,事情无可挽回,还是不要告诉陆维了。
他们这些人,每个都有自己的任务,虽然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却往往不能互相干涉。
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曾经的同伴,江元亮也无数次犹豫过,要不要出手相救?但一方面他没有这个实力,另一方面如果他干涉了,导致镇玄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反而是害了镇玄。
镇玄这样,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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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陆维垂眼望向那具尸体,开口道:怪可怜的,把他埋了吧。
语气淡淡,如同躺在脚边的是一条死去的小猫小狗。
这个悲剧,由王正平这个始作俑者一手酿成,而苗寨其余人的不作为,也都是帮凶。
但陆维初来乍到,没有显赫的身份,更没有绝对的力量,无法挑战撼动苗寨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相反,他要得到周边人的认同、彼此保持良好的关系,就必须遵循这里的处事规则。
如同当初在第一个世界,他在没有得到绝对的权力之前,也必须执臣子礼,向刘琥弯下他的膝盖。
更何况人死都死了,陆维就算想要救助,也已经是无力回天。
陆维的这一提议,立即得到了苗寨小子们的响应。
当然,所谓的埋也不过是在附近找块儿干燥些的地方,挖个坑把尸体丢下去,再填上土,摆上两块溪边的鹅卵石,形成一个简陋的坟包。
此后,小子们心里带着做了好人好事的雀跃感,一起把剩下的炸蜈蚣吃尽,这才三三两两的散去。
说起来,苗寨的近两代人为了识字、更好和日新月异的外界沟通交流,基本上都受过义务教育,有人甚至上过大学,虽然没有把人人平等当回事儿,却还是有许多外界观念不动声色的渗入融合进来。
就如同看起来古朴原始的苗寨,实际上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器,用上了方便的洗浴卫生设施,新旧两代人、新旧两代的观念都在不断磨合碰撞。
尽管苗寨从传统观念上认为,黑彝白彝之外尽皆为奴隶贱民,但实际上寨子里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像王正平那样私养外来人为奴隶,大家虽然心里带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与外来人基本上是合作的关系。
毕竟,如果没有外来人到寨中求蛊,他们不能拥有现在这么方便优渥的生活。而外面制造的很多电子设备,以及各类创意产品,也是相当有趣。
陆维留在溪边引虫,引虫的过程比较无聊。
就是把竹制的蛊罐旋开,往里面丢入引虫香,然后等上两三个小时,期间还得忍受各种虫子的嗡嗡声和爬行声。
陆维见这里是一片空荡荡的开阔地,十几里之内有没有人过来都尽收眼底,也不怕有人拿了他的蛊罐,于是就离得远了些,避开虫子们行经的范畴,打算估摸着时间到了再过去。
这个时候,只见一只半大的黄狗跑过来,被两只大狗在后面追。
陆维知道这条黄狗,是从外寨流浪过来的,因为长得有几分憨态可爱,大家看见了时不时会投喂它点东西吃,它见这里伙食不错,于是就留下不走了。
原身动过收养它的念头,但立色奶奶快一百岁的年龄,每天还要忙着炼蛊,自己都靠原身照顾生活琐事,肯定不能照顾狗。
原身又是打算一年后就要离开苗寨去外面城市看看,听说城里不许随便养狗,有办狗证、打疫苗等等一系列麻烦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只黄狗因为是外来的,又没有完全长成,虽然是条公狗,却还是经常被寨子里的几条大狗欺负,动不动就两条前腿趴在它身上耸动,模仿交欢。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公狗们要是到了发情期,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甚至会抱着主人的腿耸来动去。
黄狗对此当然是不情愿的,每天夹着尾巴,看见那几条大狗就躲;想要离开寨子吧,却又舍不得这里的好伙食。
对于牲畜之间的事儿,寨子里的人见了也不会管,顶多觉得有趣,嘻嘻哈哈笑两声。
黄狗望见陆维在不远处,认出这个人经常给它喂食,于是发出嗷嗷呜呜的叫声,跑过来向陆维求救。
陆维见这黄狗叫的挺惨,于是顺手丢了两块石头,帮它赶走了那两只大狗。
谁知就因为陆维这个动作,黄狗赖在他身旁不肯走了,用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湿润的黑鼻头在他脚边嗅来嗅去,小心翼翼的晃着尾巴。
黄狗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犬种,只是因为脸比较短,又吃得胖乎乎、皮毛顺滑,看上去挺可爱。
喂,我没办法养你啊。陆维蹲下来,摸摸那颗毛茸茸的狗头。
他是带着任务来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没有稳定下来,暂时没有多余的精力养狗。
陆维想了想,抬起左腕,旋开上面的银镯,用指尖拈出今天早上刚炼成的疾驰蛊,弹向黄狗。
浅豆绿色的蛊虫顺势落在黄狗背上,只停留了一瞬间,便钻入了黄狗体内。
能跑得比别的狗快,应该就不至于被欺负了吧,陆维这么想着,却感觉到这黄狗与自己生出了一丝心神联系。
为了确认这是不是真的,陆维站起身,朝黄狗抬了抬下巴:看见那块浅红色的鹅卵石没有?给我捡过来。
那块鹅卵石,距离陆维大概有100米远。如果是普通的狗,没有经过训练,大概根本就不知道陆维在说什么。
但黄狗毫不犹豫,如同一支离弦的利箭般冲了出去,又在顷刻间回头,速度如同刮过一阵疾风。
等到它再度蹲在陆维脚边摇尾巴的时候,嘴里就叼着那块浅红色的鹅卵石。
陆维从狗嘴里取出鹅卵石,放在一旁,开始思索原因。
据他所知,除去高手们以心头血饲养的本命蛊,一般的蛊虫,并不能造成这样心神相连的效果。比如说米合向他下的情蛊,蛊虫已经被立色奶奶取出,米合自己却不知道。
问题应该出在,他与众不同的炼蛊方法上。他能在10分钟成蛊,是以精神力拟态成为了虫子,在蛊罐中搏杀化蛊。
如此,就会导致蛊虫身上残存着他的精神力,从而造成这样的效果。
他能够与蛊虫互相感应,并可以通过蛊虫对其寄宿者,也同样产生心神上的联系。
可能因为疾驰蛊是最低阶的白蛊,现在他与黄狗之间的心神感应并不算强烈,但如果往黄狗身上种高阶蛊,或者是多种几只低阶蛊呢?
陆维觉得这个推测十分有趣,将来可以试验看看,结果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算算时间,竹罐里的引虫香差不多该挥发完,虫也引的差不多,陆维走到放置蛊罐的地方,将蛊罐盖好收起来,然后朝自己居住的竹楼方向走去,半大的黄狗紧紧跟在他身后。
中午了,他该回去给立色奶奶做饭。
谁知道,当陆维端着满托盘的饭菜,推开立色奶奶居所竹门的时候,却只见里面空荡荡的。
满屋的蜘蛛网不见了,火塘里的火熄灭,窗户敞开,屋内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看着温暖而明亮,再不复之前的阴暗灰败、毒虫四处爬行。
一只镶了大大小小、颜色各异宝石的银镯子,静悄悄躺在桌子上面,在阳光中闪耀着璀璨的宝光。
陆维将饭菜放在桌子上,拿起那只银镯,顷刻间属于原身的,难受的感觉从心底慢慢涌上来。
立色奶奶自从原身十岁起,就在不断地向原身交代后事。
她说过,如果有一天她大限将至,就会把这只银镯子留给原身,然后自己找个地方静静离开,让原身不要去找她。
实际上,在这里的老蛊师们天命将至之时,都会选择这样做,这是身为蛊师最后的骄傲和尊严,而不是让后人给自己举行风光大葬。
这只镶了宝石的银镯,是立色奶奶佩带之物,其功用与陆维左腕上戴着的那一只大同小异,镶嵌的宝石都可以逐一旋开,其下有十二个孔洞,放置了立色奶奶此生炼制出的三只最强蛊虫,留给陆维傍身。
陆维不知道在桌旁坐了多久,直到饭菜全部都凉了,直到太阳一点点西沉,屋子里渐渐黑下去,他才叹息一声,将那只镶满宝石的银镯,和自己左腕上原有的那一只,并排扣在腕上。
苗家人本来就酷爱佩戴银饰,就算是陆维这样的小伙子也不例外,两只银镯在他的左腕上闪闪发光,一点都不显得突兀,也没有任何违和感。
立色奶奶远远遥望着竹楼上的灯熄灭,知道陆维已经睡了,这才转身离去。
她穿得非常很隆重,是当年的嫁衣;那个时候夫家正值繁荣鼎盛,用得是最好的料子,最好的绣工,最好的珠宝坠饰。
就算经过了90年的时光,嫁衣颜色已经不再红的那么鲜艳,坠于其上的珠宝也有些暗淡,然而那漂亮的剪裁,繁复精细的绣花,仍然能留驻旁人的目光。
如纱如雾的月光,映照出立色奶奶此时的脸。
是她十七岁出嫁那年的样貌,美到惊心动魄。
若非如此惊人的美貌,当年她一个贫困寨子的姑娘,也不会嫁入黑彝高门,让丈夫钟爱了她半生,直至天人永隔。
在陆维的记忆中,立色一直是个皮肤皱巴巴、总是气色不太好的老奶奶。此时此刻,就算陆维与立色奶奶面对面,恐怕也认不出来是她。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永远不可能再回头。
而动用青春蛊的代价,就是只剩下七天寿命。
但是寿蛊已经在体内溃坏,就算是不动用青春蛊,她也没多长时间可活。
既然如此,她宁愿只剩下七天寿命,整个人充满活力、漂漂亮亮的离开。
鲜红色的大裙摆在夜风中舞动,划出优美的弧度,穿着绣鞋的脚迈着碎步,在这无边静谧的夜,发出沙沙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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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十七年前,立色收养陆维的理由很明确。
为了给自己找一个蛊术的继承人,为了复兴夫家的荣光,重新恢复黑彝的身份。
然而,看着那么一个小小的可爱婴儿,在这十七年间逐渐成长为俊朗的少年人,立色坚硬冰冷了几十年的心越来越暖,也越来越软。
尽管仍旧日日穿着黑衣,但重回黑彝,变得不再是她心里唯一的执念。
看陆维现在的蛊术程度,以及修习蛊术漫不经心的样子,她也不能对这个继承人做什么太大指望。
对此,气愤和不平自然还是有的,但只要陆维能活得平安健康,这些其实都是旁枝末节。
她大限将至,给陆维留下了三只强力的蛊虫,却还唯恐不够陆维在这寨子里自保,于是踏着夜色,穿过林间小径,来到溪水畔的一个新坟前。
立色奶奶虽然足不出户,但她养了许多虫豖为耳目,实际上寨子里发生的大小事情,都瞒不过她。
她夫家最强的蛊,名为醒尸蛊。
她那辈儿的人都没怎么念过书,蛊术皆为口口相传,并没有文字记载下来。而醒尸蛊的制作方法,向来只传给嫡系子孙,她作为嫁过来的媳妇并没有资格学习,已经随着她夫家的血脉断绝而失传。
所谓醒尸蛊,就是令生前饱受折磨、心怀怨愤不平的人或者动物,重新醒来,成为唤醒者的尸仆,被唤醒者驱使。
至于被唤醒的尸体究竟有多强,取决于其生前所遭到的折磨程度、产生怨力的多少。
立色奶奶年轻的时候,她家里一个忠心耿耿的中年男仆,就是她丈夫的醒尸,其身躯刀枪不入、力大无比、行走如飞,无需饮食睡眠,具备思维和智慧,除了不记得前尘往事,看上去和活人并没有什么两样,是非常能干的助力。
醒尸虽然能免疫一切外来蛊术,却是和其主人性命相联的,伴随着她丈夫一家中了落根蛊死去,那名男仆随之身化秽土。
虽然醒尸蛊的制作方法已经失传,立色奶奶几十年来也未曾将其成功复原,但好在当年丈夫宠爱她,给过她一只已经炼成的醒尸蛊。
只要令此蛊喝下主人鲜血,就能用来唤醒尸仆,立色奶奶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舍得动用。
而在昨天,立色奶奶为陆维取情蛊的时候,已经顺便让这只醒尸蛊喝下了陆维的血。
埋在这里的青年,之前受过差不多两年惨无人道的折磨,必定怨力强大,是蛊虫再适合不过的载体。
你无辜身死,陆维葬了你,也算是对你有恩。
红衣的立色奶奶站在新坟前,手指微动,隆起的坟包就整个塌陷下去,泥土四散,露出里面双眼紧闭、完全僵硬的青年尸体。
我以后不能再看顾陆维,请你以后务必好好照顾看护他。他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替他想到做到,不要让任何人伤害到他。
立色奶奶纤柔的右手五指结成兰花状,轻轻一弹,就见一只指甲盖大小的白色蛊虫,落在了青年眉间。
月光之下,只见这蛊虫初看起来是白色,却又随即转为翡翠般的绿、晴空般的湛蓝、落霞般瑰丽的紫、以及黄金般灿烂。
蛊虫以颜色分五等,而五色俱全者,便为顶级的五色蛊。
五色轮换之后,蛊虫如同没入一块嫩豆腐,小小身体毫无阻碍的没于青年眉间。而青年的眉间,看起来光滑一片,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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