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桃源农家日常 作者:络缤
第19节
“是够难忘的,因为没有想到世间竟是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一个嘲讽声打断了沈百里的话,沈百里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裴小白脸,你怎么在这里!”沈百里怒道,满脸都是嫌弃。
常喜乐顺声望去,入眼的是一个长得极为漂亮,难辨雌雄的十六七岁少年。他身着猩红大袖衫,头戴紫金冠,鲜红的颜色衬托他更加娇俏。在人群中十分耀眼,让人想要无视都很难。
路过的女子见到这美少年纷纷都红了脸,甚至还有人朝着他丢手绢。少年身边的仆人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在半路上就把姑娘扔的东西给拦截下来。
王大力一行人都看傻了眼,这人的模样也忒好看了吧!若不是沈百里的反应,他们要是在路上瞧见,肯定以为是哪家姑娘女扮男装呢。
美少年微微挑高下巴,冷哼道:“沈黑炭,这条路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我不能走。啧啧啧,才出去几天竟是又比之前黑了那么多。”
“那也比你男不男女不女的好。”沈百里一脸不屑道。
常喜乐一行人都怔了怔,他们这一路对沈百里的印象极好,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刻薄的话。虽然这小少年确实女气了些,可这么说也太伤人。沈百里不像是这种专门戳人心的,说话都留有余地。
“你……”美少年涨红了脸,咬着下嘴唇一副备受屈辱的模样,让人瞧着很是心疼,可沈百里却视而不见。
赵掌柜一行人好像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常喜乐一行人正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美少年冷哼一声,露出一副高傲的模样,“我就知道你嫉妒我好看。”
沈百里直接翻了一个白眼,一副你是不是傻的表情。
美少年却不再理会他,道:“哼,我看你还能嘴硬多久,五天以后我必是让你心服口服!”
说罢便骑着马风驰离去,鲜衣怒马甚是潇洒。
赵掌柜叹道:“公子,裴公子怕是专门来迎你的,你这般不客气,只怕……”
沈百里瞪了他一眼,“我莫非还怕了他不成?明明比我年纪还大,成天装嫩讨得我外祖母喜欢,害得我成天被教训。从小到大我吃过他多少亏,他简直就是我的克星!”
赵掌柜见他恼了,顿时不再言语。
常喜乐见这一幕大概猜出这裴公子应该就是清风楼背后的老板,和沈百里是老相识,两人纯粹是天生不对盘,所以才斗得厉害。与他之前想的商业竞争什么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虽然想得明白,却依然有些无法接受这样的沈百里。
裴公子一走,沈百里又恢复到之前温文如玉的模样,语气温和道:“方才那人便是清风楼的老板,说来还是我发小,从小没少给我添麻烦,总想压我一头。早就听闻他不知哪里得了新鲜玩意,想要趁这次机会击垮我,没有想到却让我遇到了你。等五日之后你过来,正好能瞧一瞧你们家的东西如何大放异彩,看我如何赢的。”
常喜乐敛起真实情绪,笑道:“那就拭目以待了。”
说罢两人互相告辞,朝着不同的地方前进。
常喜乐一行人住的客栈是镖师寻的,这地方价格合理而且干净,最重要的是比较安全。
府里人非常多,鱼目混杂,抢劫之事从来不少。出门在外,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这府里的人可真是多啊,连乞丐都是一群一群的。”常喜庆看着路边人来人往,忍不住叹道。
这里的大道非常宽敞,足够好几辆马车并行,人也非常的多。叫卖声此消彼长,整条街都闹哄哄的。还有不少闲汉蹲在路边等活,一旦有人有雇人的意图,就涌上前去自我推销。街道两旁是林立的商铺,还有许多挑着担子叫卖的走贩穿梭在人群之中,每走几步就能看到卖艺者在街上吆喝表演。
街上多是男子,妇人虽有却并不多。
多嘴马夫瞟了那些人一眼,很快就收回目光,低声道:“你们可别一时心软给这些人钱,否则一窝蜂就给涌上来,逃都逃不掉。要是露了财,还会被些飞贼给盯上,更是麻烦。”
原本见路边一个小孩儿可怜,想要给钱的常喜寿顿时不敢吭气。
“一路上都听你说府里很乱,现在瞧着也还好啊。”王大力看着热闹繁华的街道,总觉得多嘴马夫太过小心了。
多嘴马夫并不意外王大力会这么想,很多第一次来到府里的人,包括他自己,都被这繁华光鲜景象给迷惑,觉得这里跟天宫似的。可很快就发现,压根不是那一回事。
府里好是好,可乱七八糟的事也多。
多嘴马夫也不欲解释,只道:“等过几天你还这么说话,那才算数。”
镖师找的客栈在小巷子里,颇为偏僻,若是没人领路很难找到这里。
客栈并不大,但是收拾得十分干净整洁,而掌柜的竟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妇人。虽说良国还算开明,但是妇人开店尤其是客栈还是很少的。
镖师解释,这妇人大家叫她梅三娘,丈夫以前就是跑镖的,有一次遇到匪徒被杀死了。梅三娘是个硬气的,不靠镖局补贴,拿着丈夫的抚恤金,弄了这么一个客栈,平时专门接待走镖的人。
这个客栈只招待熟人,因此十分安全。由于位置偏僻,所以价格相对府里其他客栈并不算高。
梅三娘一看到镖师便是笑着迎上来,“这不是锅子吗,有好几个月没有到府里走镖了吧?”
名为锅子的镖师面对梅三娘态度十分恭敬,“嫂子,前阵子走了一趟远的,来回一趟要好几个月。嫂子,叮当呢?我之前走镖的时候遇到了好玩东西,他看到肯定喜欢。”
梅三娘念着自己的儿子,笑意更真诚了,“这孩子前阵子去学堂了,我想着多认识几个字以后找活也容易些,现在还没放学呢。”
“上学好,上学好啊,这位是我们稻香县里的秀才公,别看他年纪小,可是能耐得很呢。这都是因为读书读得多,所以懂得多。”
梅三娘望向常喜乐不可思议道:“这么年轻的就是秀才公啦?真是太厉害了。小球的夫子考上秀才的时候都快三十多岁了。就这都十分难得,想要去他的私塾可是不容易。”
常喜乐见梅三娘虽然看到他脸上的疤,却完全没有一点异样。既没有同情,也没有被吓住,更不会多问一句。心中不由佩服这女子会做人,善于管理自己的表情,情商很高。这大约也是大家愿意支持她生意的缘故,而并非单纯的同情。
常喜乐只是笑笑,梅三娘只感叹了两声便没再废话,询问他们要住什么样的屋子,并一一报了价。
这里的价格明显比稻香县贵上不少,大家伙虽然早已有了准备,也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常喜乐觉得还能承受得住,毫不犹豫的就选了三间上房,每两个人一间。
常喜庆直接摆手道:“不用不用,我们住大通铺就行。这也忒贵了,一天的房钱都够吃好几顿肉了。”
王大力和常喜寿也纷纷附和,虽说不用他们掏钱,可是一想起一天要花这么多自个的心也跟着在滴血。
“你们不用太在意钱,出门在外必须得睡好,否则经不住一路奔波,这钱是不能省的。”
在路上都是民宿,条件都那样也没得挑,可到了府里就有明显的差距了。既然有钱,就没有必要委屈自己。这里的客栈虽然不便宜,但也不是支付不起。
王大力道:“我睡哪都一样,住那好屋子就是浪费,还不如省下钱咱们去买好吃的。不是说府里好吃的特多吗,我一路听过来早就馋得不行了。”
常喜寿也道:“我们几个都不是讲究的人,从前守庄稼的时候,睡在草坨子上都不成问题,更别说这地方了。”
这里都是木头房子加瓦顶,建造得比乡下房子要讲究得多。
常喜乐还想说些什么,梅三娘道:“我这店里有四人间的通铺,里头也收拾得很干净,就是得挤在一块,有些人觉得不方便。不过你们要是一起住,都是认识的就没事了。价钱又便宜,一整间包下来还不到一间上房的价钱。”
“就住这个吧!”三人齐齐道。
常喜盛也开口道:“小五,就这么着吧,订一间上房一间四人间。”
常喜乐很是为难,毕竟他住好房间,让兄弟们住通铺,这怎么都说不过去啊。可让他有条件还去选择通铺,他实在不想委屈自己。
梅三娘笑道:“我先带你们去瞧瞧房间再说呗。”
看过四人通铺之后,就连原本不怎么愿意的常喜盛都决定住下了。
虽说几人住一起,隐私没法保证,但是里面十分干净,通风也十分好没有异味。这对于一群农家出身的汉子们来说,条件已经非常好了,比家里的屋子还好住,什么隐私不隐私的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常喜乐见状也舒了一口气,便是订了一间上房和一间四人通铺。而镖师和马夫这段时间的房钱他们并不用负责,都已经折算在雇佣费里了。
上房的布置更加讲究,虽然房间不大,一间屋子跟前世比较狭小的快捷酒店差不多,并没有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还能放个大圆桌,带个小客厅什么的。不过胜在拥有独立的空间,让常喜乐觉得心里比较舒坦。
他就算是来到这里,也是拥有自己的独立空间,还真没法跟别人凑一起。
常喜乐望向正在铺床收拾的常昱,又觉得自个就是矫情,这不是有一个一直黏着他,也没有觉得自己的社交安全圈被侵犯了。
“乐乐?”
常昱察觉到他的一样,一脸疑惑的望着他。
常喜乐笑道:“小喵越来越能干了,都能帮我铺床了。”
常喜乐都是自己带床品,因为被子什么的太占地方,所以让嫂子们帮缝了被套,套着能隔一层心里也能舒坦一些。他这龟毛性子也是没得救了,所幸大家并没有因为这觉得他古怪,反而觉得如此讲究才符合他秀才的身份。
每到这个时候常喜乐就异常感激原身,多亏他考到了秀才功名,让他很多行为变得合理。
常昱脸上闪过一丝得意,稍纵即逝,就换成一副认真模样,“小喵……帮……乐乐……”
常喜乐忍不住揉了揉常昱已经能绑起来的头发,“真是越来越舍不得你离开我身边了。”
常昱皱起眉头,“小喵……不……离……”
常喜乐嘴角勾起,听这话很高兴,嘴里却忍不住道:“你总要长大的。”
常昱更加不高兴了,“不长!不离开!”
这还是常昱第一次发音这么清楚干脆,语气极其坚定,完全听不出是语言有障碍的。
常喜乐更乐了,“小喵,你说话越来越清楚了。”
“小喵,不离开,乐乐。”常昱斩钉截铁的重复道,一脸认真。虽然依然有些断断续续,却不再像之前那么困难,而只是觉得断句有些不对劲而已。
常喜乐明白,这都是因为常昱急于表达自己的情绪,所以语言水平突飞猛进了。
而这些,都是因为他。
回想小喵的成长,似乎每一次进步,都与他有着莫大的关系。
常喜乐的心里变得柔软,将常昱搂入怀中,“好,小喵说不离开就不离开。”
常昱伸出小手指,“拉,勾。”
常喜乐笑了起来,却也拿出了小手指和他拉钩,最后还盖了个章,这才让常昱神色缓和下来。
常昱对常喜乐说的每一句话都认真对待,不能开一句玩笑。
收拾一番之后,常喜乐和常昱走出房门来到客栈大堂,常喜盛一行人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风尘仆仆的来到这里,第一件事得先洗掉风尘。
府里的百姓都勤于洗浴,不洗干净都不会进餐。
而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富裕人家都很喜欢去澡堂子。客栈里没有洗漱的地方,只能入乡随俗去澡堂子。
这里的澡堂子很多,门口悬盆作为标志,一般澡堂洗一次澡需要十文钱左右,不同档次价格会有浮动。而且全都是冷水洗浴,这是生活习惯,觉得用冷水洗澡对健康有益。也有用热水洗澡的,大多是为了招待受不了的外地人。
澡堂子也是镖师推荐的,里头冷热汤都有,瞧着也极为干净,而且距离客栈并不远。里头还有搓澡,贩卖茶、酒,甚至还有卖各种调气降气丸剂的。
都是一群男人,常喜乐就跟着大家一起去了,并没有特意避讳,而常昱自然也跟着。因为现在天气还有些凉,他们选择热汤,这是常喜乐坚持的,热汤泡着更容易散去身上的劳累。
常喜乐原本也想试试让人帮忙搓澡,除垢是一回事,还能帮忙按摩疏通筋骨,没想到对方还没上手,就被常昱推走了,抢走这活。
常喜盛十分担忧道:“虎爷,你可不能太用劲啊,别把小五的皮给搓下来。”
常昱的气力大家有目共睹,还真担心手下没个准。
常昱冷哼了一声,认真的看了一会其他技师的动作,就开始帮常喜乐搓背。大家担心的事并没有担心,常昱不仅没有乱来,那手艺堪称老师傅了,直把常喜乐舒服得发出低低的呻—吟声。
常喜寿笑道:“有这么舒服吗,声音跟猫叫似的。”
常喜乐的眼皮都有点睁不开,声音十分慵懒,“必须的。”
多嘴马夫也在,见常喜乐虽然脸上有疤可容貌依然姣好,长得又细皮嫩肉的,身量还是未完全长开的少年模样,又发出这样的声响,忍不住道:“所幸这里只有咱们哥几个,否则常秀才你这模样要是在大澡堂里可是要惹事了。”
王大力完全听不明白,“为啥啊?”
多嘴马夫见这群人完全一脸茫然,便是神秘兮兮道:“这府里的人花样多,尤其是有钱人家。那些公子哥不仅仅喜欢玩女人,还喜欢玩漂亮的小男孩。不过也有不是玩的,城里就有男人和男人结婚的,还有的是大户人家。不仅没避嫌,还热热闹闹的办了喜事。”
原本马夫以为这群乡巴佬必是会惊愕不已,没有想到几人非常平静的接受了,这下变成他闹不明白了。
“你们咋不觉得这事很奇怪啊?”
王大力道:“这有啥奇怪的,我们村子就有几对。除了没法有自个的孩子,日子还不就这么过呗。两个男人在一起搭把手更容易干活,孩子过继就是。有的男女夫妻也没孩子,找同宗过继也跟亲生的一样。”
这下换马夫懵圈了,这种有违天伦之事怎么从这人嘴里说出来变得如此普遍,而其他人更是一脸坦然的接受,反而衬托他没经过事,动不动就一惊一乍的。
常喜盛笑道:“我们村男人多,娶不上媳妇跟男人凑一起也省得得抢亲。”
马夫听这话更想翻白眼了,心中很是憋闷,从前他提起这话题的时候,大家都一脸不可思议的模样,现在反倒变成他大惊小怪,这滋味实在让人觉得不痛快。
常喜乐见此原本的睡意都散去了,忍不住想笑。
他刚开始听到大家很坦然的说出村子里的两个男人为两口子,也觉得世界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就算是在号称开明的后世,同性恋也是个禁忌的话题,若是身边出这么一对,必是会沐浴在各种目光之下。
没有想到这个偏远山村,却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让他觉得很是意外。明明和这世规则完全相悖举动,大家却不以为然,那感觉实在古怪。
常喜乐胡乱猜测是桃源村的人觉得,有这么一部分人愿意‘内销’,让自己娶媳妇变得更加容易,算起来也是利益享受者。所以不仅没有反对还支持,这是少一个竞争对手的捷径,还一少少两。
他对同性恋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性向如何,他前世活了二十几年,不管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没有动心过。这里头也有他因为身体不好需要清心寡欲的关系,但是也是对性不敏感的原因。他就算憧憬想拥有个爱人,也是想要一个家而已,而不是因为爱情。
现在看到马夫和他之前一样,受到了巨大冲击,有种我不是一个人的感觉,心里痛快了不少。
马夫到底见多识广,也只是惊诧了一番,又开始胡侃起府里的奇闻异事。他也是个能耐的,讲了一路,肚子里还有很多新鲜事可以往外说的。
常喜乐接受了常昱的服务,也反过来为他搓洗。不过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做,之前常昱刚进他们家,也都是他伺候的。只是这段日子常昱学着独立,才不需要常喜乐的帮忙。
隔了这么久又能得到常喜乐帮他洗头洗澡,常昱享受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嘴角一直往上翘。
作者有话要说:
澡堂的描述来自于《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南瓜府的设置基本也是按照里头描述的当时南宋临安城状况。
另,这文不纠结,一路外挂,普通人穿越无法复制的那种︿( ̄︶ ̄)︿
第51章 绑架
常喜乐一行人从澡堂子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肚子早就唱起了空城计。
梅三娘的客栈并不提供膳食,但是有个公共厨房,专门供顾客使用,即便不愿意自己动手,还有专门帮忙跑腿的小工。
这里外卖很发达,只要出得起钱,就能招呼人帮你将城里任何一家酒馆里的饭菜给送来。而这里距离吃食摊子很近,不用出门很快就能吃到可口饭菜。
不过常喜乐并不打算府里第一天自己动手,也不打算坐客栈里等外卖,而是打算亲眼去见识一下这里的夜市,品尝这里正宗古代美食。
稻香县太过贫瘠,吃食也就没有那么讲究。
街边小摊卖的东西都是前世常见的,而酒楼他没有去过,有名的酒楼都是钱家开的,他可不愿意为对方贡献营业额。所以对这里的吃食并不了解,如今到了府里怎么能放过这大好的体验机会。
南瓜府并不实行宵禁,因此虽已夜幕降临,可街道上依然十分热闹。
大街上、酒楼各处都点起了灯,人来人往完全没有因为入夜而冷清,相反,人比白天还要多。
而且相交白天,大家变得没有那么匆忙,非常悠闲的到处晃悠。
到处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商铺没有一家是关门的,街道旁的摊子比白天还多,尤其是吃食摊子,一家挨着一家看都看不到头。
这次常喜乐也不用镖师介绍,而是打算一群人从街头吃到街尾,每一样就吃那么一两口,吃到撑为止。
常喜寿几人这时也不再假装客气,他们虽然并不是好吃之人,可有好吃的谁不想试一试。都是豪爽的汉子,只要心里没有占便宜的心,被兄弟请客吃个痛快是很正常的事,以后还回来就是。
因此大家也不客气,都敞着肚子开吃。
南瓜府里好吃的太多了,各式各样就没有个重复的,比前世一些所谓的美食街品种还要丰富。
什么旋煎羊白肠、批切羊头、摸脏红丝、水晶皂儿、黑狐肉、果木巧羹等等,不仅是没见过世面王大力几人,就连常喜乐也被弄花了眼,不少东西他压根就不知道。
这府里和县里吃食差距也忒大了!
看到这些就明白钦差为何完全吃不下在工地上的东西,平时被这么多美食喂着,突然开始吃糠野菜,能适应才有鬼了。
“怪不得听人说很多人田地都不要了就想往城里涌,这城里的日子过得确实比村子里好多了。别说村子里了,就是县里最有钱的土财主,见过的吃食也没有这里的多啊!”
常喜寿感叹道,才走那么一小会,他就吃了五六样完全不同的吃食。这一条街想吃完,就他们这饭量,没个七八天根本不成。
吃也是需要底蕴的,只有生活富足了才有那个能力去思考如何将食物做得更美味,有空闲去琢磨不同的吃法。所以食物的丰富一定程度上反应了那个地方的经济状况,当然这也不是绝对,比如大英帝国的菜谱……
而在这里,这一条是适用的。虽说好吃不是美德,可是富贵人家也极为讲究吃。只是他们讲究吃不是为了吃饱,而是为了吃得精致,吃得讲究有排场。
“不光吃,你看那些杂耍的都不知道见了多少,咱们那小破县城,一年都没见几次。村子里更不用说了,哪个戏班子会过来咱们那犄角旮旯。还有这里卖的东西,啧啧,我原本以为咱们现在日子好了,也不用像以前那么扣扣索索,可一到府里才知道我们有多穷!”常喜庆道。
王大力也被这样的繁华惊住了,一路走来,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这里啥都好,就是东西太贵了,而且人那么多,只怕活也不好找。”
之前就看到一群大汉蹲着等活,要是没人雇佣,不就得饿肚子了?
不像在乡下,不管咋还有几亩田地,只要不遇到天灾人祸,再怎么也不会饿死。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咱们觉得别人难过,兴许那些人还觉得咱们苦得很。”常喜盛道。
正这时一群人涌过来,原本走在一起的几人被冲散了。
常喜乐回过神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常昱一个人。
常昱紧紧的贴着他,双手环抱着,不让其他人有机会冲到他。
常昱虽个头小,可力气大,只要有人稍微贴近常喜乐就被他推开,所以虽然人潮拥挤,可常喜乐却没有被一个人碰到过衣角。
“好了,没事了。”常喜乐和常昱顺着人流进到了一个小巷子里,这里没有什么人,终于不再被挤来挤去。
常喜乐摸了摸常昱的脑袋,“小喵越来越能干了,可以保护我。刚才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被挤成什么样子。”
常昱见这里没有那么多人,这才放松了警惕,见常喜乐夸他顿时乐得在常喜乐怀里拱了拱。可拱到一半又猛的停了下来,他才反应这是外头,脸一下子跨了下来。
常喜乐一瞧就明白他纠结什么,笑道:“小喵是想要快点长大吗?”
常昱认真的点了点头,“保护,乐乐。”
“你现在就做得很好,以后也会越来越好,偶尔犯一下错没关系的,况且你那也不是犯错。”
常喜乐说完这话,才反应他现在就是从前他最瞧不惯无原则宠孩子的熊爹妈啊。总想着,孩子还小,不着急以后会懂事的。明明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常昱快点成长,快点跟上这个世界的节奏。
常昱却摇了摇头,小脸严肃。
“小喵真棒,严格律己,以后肯定是个有出息的人。”常喜乐由衷赞赏道,他这个监督人都经常忍不住松懈,而常昱却一直坚持,他深信常昱很快就能完全融入人类社会。
常昱又露出了笑容,不过这次没有再失态,不再像个小动物一样喜欢贴着常喜乐拱来拱去。
常喜乐望了望四周,完全见不到常喜盛一行人的影子,“不知道二哥他们哪里去了,方才人也忒多了,突然就涌出一群人。”
常昱拉了拉常喜乐的胳膊,“我,找。”
常喜乐怔了怔,随即笑道:“小喵也想帮忙吗?没事,大家都知道回去的路,我们就不用找了。这里人那么多,地方又那么大,太难找了。”
常昱有些急了,一字一字很用力道:“我!能!找!”
常喜乐知道常昱并不是喜欢说大话的,不由好奇道:“你怎么找?”
常昱指着自己的鼻子,“味,道。”
常喜乐这下有点被惊到了,他一直很清楚常昱的鼻子非常的灵敏,平时捕猎的时候鼻子的作用非常大,可也没有想到会好使到这个地步。要真跟说的一样,可堪称汪星人了。
“这里人这么多,而且混杂各种各样的味道,你也能分辨得出来吗?”
常昱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肯定道:“能!”
常喜乐原本并不打算去找其他人,想着都是成年人了,而且都是大男人,也不怕走丢。大家玩累了自己找回去就是,找来找去耽误时间不说,还不一定能找到。
可现在听到常昱说利用鼻子能把其他人找到,忍不住好奇是不是有这么神奇。
“成,那我们去找找看。”
两人正打算离开小巷子,突然有一个黑影冲了过来,速度非常快,可就快撞到常喜乐的时候,被常昱一脚踹飞了。那人直接撞到了墙壁上,发出一声惨叫。
常喜乐吓了一跳,“小喵,你干嘛踹他。”
“坏人!”
常喜乐正不解,就有人追赶过来,一边叫嚷着,“站住别跑!抓住那小贼,小爷有重赏!”
那人走近,发现竟然还是熟人——来人正是与沈百里作对的裴公子,清风酒楼背后的老板。
裴公子看到抢他钱袋的飞贼狼狈的坐在地上大喘气,心中甚是得意,补了一脚冷哼道:“我看你往哪里跑!吃了豹子胆了,竟然敢打我的主意,你知道我是谁吗!”
飞贼一直猛的咳嗽着,嘴角还溢出鲜血,完全没有余力辩解什么。
方才常昱那一脚非常重,完全不像平时会控制力气,只怕筋骨都给踢断了。
裴公子并不管飞贼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捡起掉落在一旁的钱袋子,看了看里头的东西,见自己最在意的玩意还在,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他才转过身看向常喜乐和常昱,一个看着就是个文弱书生,另一个就是个孩子,他有些不确定道:“这飞贼是你们拦住的?”
常喜乐笑了笑,并未否认,“不过是举手之劳。”
裴公子上下打量了他们好几眼,“看不出你竟然是深藏不露的,竟有一身好功夫。这种飞贼平日最是难抓,就连衙役都拿他们没办法,今天竟落到你手里。”
裴公子完全没有考虑出手的是常昱,常昱现在已经学着敛起身上的戾气,加上容貌俊俏打眼一看就是一个软萌的孩童,完全想象不到他的杀伤力非同一般。
虽说常喜乐单薄的身体也不像有功夫的,可也比常昱瞧着靠谱些。
常喜乐不欲多解释,只道:“只是凑巧而已,既然公子的钱袋子找回,那我们就先告辞了,后边的事就交给你了。”
常喜乐不打算和裴公子多接触,毕竟在他和沈百里比赛之前他们过多的接触,总有些不妥当。他们现在的生意还非常依赖沈百里,他不想中间出什么幺蛾子。
“等等!”
裴公子将两人拦住,他眯着眼睛仔细打量常喜乐和常昱,“我怎么觉得在哪里见过你?”
常喜乐一脸平静,“哦?我最近才刚到府里,公子不应见过我才是,兴许我是大众脸吧。”
“大众脸?”裴公子品了一会,顿时笑了起来,“这词倒是挺有意思的。我想起你是谁了!你就是今天跟着黑炭一起进城的人吧?”
常喜乐没有想到裴公子竟是记住了他,明明今天他的眼睛都放在沈百里身上,压根没有瞟过他一眼。
既然被认出,常喜乐也就没有刻意隐瞒,“黑炭?裴公子说的是沈公子吗?”
“就是这家伙。”裴公子打量常喜乐的眼神变得很是不善,常昱明显感受到了,将常喜乐护在身后,目光灼灼的瞪着他,却不再像以前一样呲牙威胁。
常昱虽小,可若凌厉起来那眼神还是很唬人的,裴公子没意外的吓了一跳。
他咽了咽口水,心里虽是不解为何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眼神为何这么骇人,而是急于知道另一件事,“你是什么人,为何会跟黑炭一起进城?我听你的口音并不是南瓜府里的人,你们是在哪里见的,你又是做什么的?”
常喜乐以为他想要趁机打听沈百里的事,想到五天后的比赛,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只道:“途中偶遇,我们相言甚欢,便是一同入府。”
“相言甚欢?”裴公子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
常喜乐并不知道这四个字有什么不对,也不想与他再纠缠,便是想要告辞,可这个时候那被常昱踹给半死的飞贼突然吹起了口哨。
常喜乐和常昱还未反应,裴公子连忙去推二人,“不好!快,你们快走,有圈套。”
“走?裴公子这是要去哪儿啊?”
数个大汉突然出现在小巷子里,两头都被堵住,根本无路可逃。这些大汉个个高大威猛,有的人手里还拿着麻袋和绳子,一看就知道这一切是有目的有准备的。
常喜乐这时也才反应,今天白天看到裴公子的时候,他身边可是有不少随从的。从裴公子的穿着就能看出他家境很好,而且还与沈百里为发小,必是富贵人家出身。这里富贵人家出身的,身边都会带着小厮侍从,而现在却是孤身一人,十分不合理。
再看这情形,这些人是专门冲着裴公子而来。
裴公子漂亮的脸蛋并未露出惊慌和恐惧,眯了眯漂亮的双眼,“你们知道我是谁?是谁派你们来的!”
领头大汉笑得猖狂,“兄弟几个最近缺钱花,想要寻公子去我们那做做客。裴公子细皮嫩肉的还是莫要挣扎的好,只要你家中老实把钱交过来,我们必保证你能安然无恙的回去,毕竟我们只图财可不想索命。可若你要是不老实……”
领头大汉言语之中充满了威胁,裴公子明白现在喊叫也无用处,便是道:“这两位与此事无关,你把他们放了吧,我跟你们走。”
这时被踹在地上的飞贼发出微弱声音,“老大,不,不能放他们走,咳,咳……替,替我教,教训他们……咳,咳。”
领头大汉扫了常喜乐和常昱一眼,狞笑道:“送上来的肥羊不宰白不宰,既然有缘遇见就一起走一趟,想要回去拿了赎金自然放你们一起走。”
裴公子恼怒不已,“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领头大汉方才的和颜悦色顿时不见,一声令下:“把他们给我抓起来!”
“是!”
拿着绳索和麻袋的两个匪徒走了上来,裴公子心中暗恨,不死心大声叫嚷起来,“救命!救命!”
其余大汉哄笑起来,人群中有一人道:“叫吧,叫吧,你们就是叫破喉咙也没有用。”
正打算将裴公子拉到一旁的常喜乐听到这话,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裴公子被常喜乐拉着的时候还以为是对方怕了,想拉着他才能压住心中恐惧,正打算言语安慰,就看到长得十分俊俏可爱的常昱非常人的举动。
常昱这时四肢着地,目光在黑暗中宛若一盏明灯,身上散发出骇人气势。
那些匪徒也被这一幕弄得楞了楞,正不解这是作何,常昱就从地上弹起迅速朝着最近的匪徒攻击,只是一爪子拍过去,对方便惨叫一声倒地不起。常昱的速度非常快,这段时日的休养并没有让他速度力量变慢变小,反而比之前更快力气更大。
不仅如此,在常喜乐的指导下还掌握了不少技巧,攻击变得更加精确有效。
常喜乐见常昱武力值非常高,拥有着过人天赋,不想浪费他这个本事。在确定常昱并不会随意攻击人之后,就开始教导一些相关的格斗知识,还有人体穴位等等。
他虽说实际运用为渣,但是理论知识非常不错。这都是从前渴望拥有一具健康身体的缘故,对这些也就非常关注。
他来到这里也开始锻炼,打打拳什么的,武林高手是不敢想,能增强体魄就没算从前白学过。
常昱的悟性很高,本身底子又好,现在虽然还一时难以摆脱从前从老虎那里学的攻击术,让人明显瞧出他的异样,但是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至少不像从前依赖爪子和牙齿,常昱的指甲和牙齿与普通人有所不同,可距离老虎那状态还是比较远,效用就差了许多。最关键是,常喜乐嫌弃用牙咬太脏。
而这次的实践,让常喜乐肯定常昱在他的指导下并没有走歪,效果颇为显著。
近十个大汉,不过眨眼之间,就被常昱全部给制服了,对方只来得急‘啊’的一声尖叫,就直接倒地运了过去。
常喜乐教导常昱,非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出人命,把对方拍晕就行。常昱很是听话的完成了,除了被踹躺在地上的飞贼,其他人一时半会儿是没法醒过来了。
裴公子看得目瞪口呆,尤其看到常昱把这些匪徒干掉之后,好像一只乖巧的小狗一样在常喜乐身边蹭来蹭去,完全看不出方才那英武模样,顿时有一种刚才一幕是错觉的感觉。
他看了一眼地上躺得横七竖八的大汉,久久才开口,“这小孩是武圣人下凡吗!怎么这么厉害!”
常昱忍不住皱紧眉头,盯着裴公子,裴公子被盯得毛骨悚然,有一种对方想要把自己拍晕的错觉。
常喜乐却知道常昱还真有这想法,连忙道:“小喵,别乱来。”
常昱这才收回目光,很听话的放裴公子一马。
“公子,今日之事也算是我们救了你一命,不求你报答只希望今天之事莫要传出去,只道是侠客路过亦可。”
裴公子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虽然惊诧了一番,却也很快就恢复正常。
听到常喜乐这番话,心里明白对方不希望出风头。
这些人连他都敢绑架,而且策划得这般周密,必是背后还有人。若非今天有这两人在,他必是会被绑走。这些人虽然嘴里说得好听不会拿他如何,只要得到钱就行,可实际谁又知道。
这种亡命之徒,若是招惹必是麻烦。对方在暗,他们在明,非常吃亏。
虽说眼前这孩子十分厉害,可真遇到一群人就不够看了,方才这么迅速的解决掉这些人,不仅仅以为他本领高也是因为对方没有反应过来。若对方有了准备,使些不入眼的手段,极有可能就会被制服。
这两人不过是外来人,不想招惹是非,也是情理之中。
“你们放心,我不会让你们为难的,这些人也不会有机会开口供出你们。”
常喜乐拱手,“如此甚好,今日已不早,我们就此别过吧。”
“等等!”
“公子还有何事?”
“你们是我裴清云的恩人,若没有你们,今日我不知会遭多少罪,说谢不足以感激。待我把这些人处理之后,必会亲自登门拜谢。这个是我的信物,以后若是有事可用它到裴家任何一个商铺,他们只要看到必会出面帮忙。”
常喜乐并未接过裴清云递过来的玉佩,道:“裴公子无需客气,见人有难拔刀相助实乃常情,况且我们方才也是为了救自己。”
裴清云却硬塞给常喜乐,半路被常昱挡住,他便顺势塞给常昱。
“给你就拿着,你兴许不知我裴家是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们裴家是皇商,我还有一个姑姑是宫里的丽嫔,你只要稍稍打听就知晓。这府里向来排外,不管你进府是做什么,只要不是贪赃枉法之事,有了我们裴家做后盾,至少不会被人轻易欺负。”
第52章 棉花
裴清云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趾高气扬在显示自己的家世,而是很坦然的阐述,并不会让人感到生厌。
常喜乐并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也不再拒绝,接过了那枚玉佩。
裴清云的脸色顿时缓和了不少,“这就对啦,还好你不是那些自命清高不谙世事的读书人,非要纠结一些没必要的东西。在家靠兄弟,出门靠朋友,心里有乱七八糟心思,才会想得太多禁锢了自己。”
常喜乐笑了笑,不欲多留,拱手道:“若无其他事我们先行告辞。”
“等等。”
“裴公子还有何事?”
“我那些随从不知何事才能找到我,也不知这些匪徒是否还有同党,你们好人做到底,可不可以护送我一程。”
裴清云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不自然,眼睛水汪汪的左闪右闪,精致漂亮的面孔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常喜乐想起之前沈百里说过裴清云比他还要大,可这么看着完全瞧不出来。怪不得沈百里会被叫做黑炭,站在裴清云面前他确实显得很糙,什么都是对比出来的。
常喜乐并未拒绝裴清云的请求,只是临走之前将几个匪徒用他们自己带来的绳索全都捆了起来,跟一大坨肉粽似的,防止半途醒来让他们给跑了。
裴清云离开之前又在他们身上踢了几脚,这才满意的拍了拍手走了,可没走几步又停了下来。
“你们等等我。”
说着又跑了回去,又补了两脚。
“其他人都踢了,就差两个人身上没落下我的脚印,心里总觉得不舒坦。”
……
裴家商铺到处都是,几人走出巷子口没多久就碰见裴家卖布匹的店子。
裴清云一出现,在外头揽客的店小二就认出了他,连忙过来行礼。
“去把掌柜的叫过来。”裴清云不与他们多废话,直接道。
店小二不敢怠慢连忙进去叫人,掌柜很快就跑出来了,毕恭毕敬的行礼。见裴清云身边无人,不由好奇道:“三少爷,您怎么一个人来了,怎不见随从呢?”
裴清云也不跟他绕弯子,“被人设计走丢了,差点被人绑了去,你赶紧去报官,那些人就被捆在前头老赵包子铺旁边的小巷子里。”
掌柜一听这话顿时惊住了,不敢怠慢,连忙唤来一个伙计让他去找巡逻的衙役。
“三少爷,让您受惊了,您到店里喝口茶压压惊,我已经命人到府里叫人了。”
裴清云叫上了常喜乐和常昱,“你们别急着走,到上头喝杯茶。”
常喜乐还未来得及拒绝,裴清云便道:“你与那黑炭相言甚欢,莫非与我就不成了?我们还是有着过命交情的,还是……你瞧不上我?”
裴清云眼里露出明显不悦。
话都说到这份上,常喜乐也不好拒绝。若没有方才那一出,他还不愿与裴清云过多交往,可现在想要撇清关系是不可能。
况且裴清云确实不同寻常,与之交好也是为自己铺平道路。
常喜乐与他一同进入店铺,这店铺一共有三层,最上面那层普通人是上不去的,也就是传说中的接待室。
常喜乐路过那些布匹的时候也看了一眼,裴家是皇商,虽然不知哪一门生意上供,但是名下产业的东西必定都是不俗。
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是也能瞧得出这里的货物非常好,织染手艺都非常高,比稻香县里的布庄高好几个档次。而且店铺装潢富贵华丽,还没看到货,就觉得这里的东西必是又贵又好。
三人来到三楼内室,这里的装潢布置非常讲究,且十分的雅致。每一样东西都是经过精挑细选,光这一屋子的东西都价值不菲。
这里没有椅子,只能盘腿而坐。
侍女们鱼贯而入,没一会小茶几上就摆满了各种点心和瓜果,都是世面上难得一见的好东西。还有一侍女在一旁为他们泡茶,技艺高明,让人赏心悦目。
裴清云抿了一口茶,这才开口道:“说来咱们认识这么久,还不知你尊姓大名。”
常喜乐拱手,“免贵姓常,名喜乐。”
裴清云笑了起来,“你这名字倒是喜庆得很。”
说完又望向常昱,“这一位呢?”
“常昱。”常昱自己回答道。
常喜乐怔了怔,这还是常昱第一次主动自我介绍呢。不过他此时不好表露出来,只是用手拍了拍他的手背,以做鼓励。
常昱嘴角翘了起来,一副灿烂模样,却没有像往常一样蹭啊蹭。
“常昱?是个好名字,你们二人是兄弟?”
“他是我的弟弟。”
裴清云看了看常喜乐又看了看常昱,“你们二人除了都长得好之外,没一点相像的。”
常喜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裴清云倒是很会说话,跟在沈百里面前的模样完全不同,说话要动听得多。而且为人也比第一次见到要沉稳许多,虽然容貌太过漂亮而且显得稚气,却能感受到不是没有脑子的。
“多谢裴公子夸奖。”
“他现在也就十岁左右吧?身手也太厉害了,我手底下的人没有一个有这能耐的,就是招式有些奇怪。”裴清云赞叹道。
常喜乐心底十分自豪,嘴上却谦虚道:“裴公子过奖,我这弟弟练的是‘虎拳’,所以形态攻击方式都很像老虎。”
这纯粹是常喜乐瞎掰,裴清云却是信了。他府里还有人会什么螳螂拳蛇拳等等,招式也很是古怪。
“原来如此,只是不知出师何人?我也算是有些见识,这么小就有这等本事的,这世间可是不多。按理说必是出师名门,可据我所知的名家,却没有会这样招数的,莫不是隐士?”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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