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陈毅军事文选 作者:《陈毅传》编写组
    第 6 章
    以连贯的,使士兵得到一些有系统的政治知识。
    3.早晚点名讲话与呼口号:照例每日士兵生活批评,或对于明日行动之
    煽动宣传等。
    4.在一次游击工作、一次战斗、一次行动经过以后的批评,要详细向士
    兵讲出来。
    5.军队里举行识字活动。简易的办法就是要士兵认红军的标语,认得一
    个标语即将此标语包含的意义策略告诉他。
    6.参加群众大会,举行各种纪念会、追悼会、俱乐会,亦为政治教育之
    另一种。
    7.在士兵委员会内将士兵编成若干小组,小组会上有各种报告,及工作
    批评,亦为训练的方法之一。
    (3)四军士兵之生活状况:
    1.被服方面在今年三月以前非常吃苦,隆冬尚穿单衣。在到汀州以后每
    人缝了两套新衣,鞋袜、草鞋、军帽已解决,所以近来军队表面非常整齐。
    2。驻军方面,士委有卫生部管理宿营的卫生事宜,饮食清洁,便所扫除,
    卧处整理等。
    3.给养方面,每人每日伙食费大洋一角五分,在物价低贱或有土豪打,
    或有农会赠的时候,常常有剩余,可以分得伙食尾子。若没有帮助的时候,
    则常感觉太清淡了。红军废除了发饷制度,经济公开多时,每人每月可以发
    四元至五元的零用费,作洗衣、剃头、买草鞋之用。若钱少则少发或竟至不
    发。士兵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无闹饷的事,没有钱发,他只怪这几日筹款
    不到,不会向军长要钱。
    4.士委内有娱乐科,仅于纪念日或每月举行工农兵联欢会,或红军纪念
    会,有演说,有新剧,有京剧团,有双簧,有女同志跳舞,有魔术,这些多
    能引起士兵的快乐。
    (三)四军的军纪:
    四军军纪可以分为下列数项:
    (1)战时纪律:临阵退却,畏缩不前,违抗命令等,可由军官就地枪决。
    (2)一般纪律:通敌,叛反,拐枪潜逃,开小差,强奸,乱烧乱杀,敲
    诈人民财物,均处死刑;赌博则没收其所有金钱,并决定一月内不发零用费;
    嫖妓则处以夜不归营之罪,因嫖妓而滋事者,量其大小,或处以死刑,或罚
    勤务,或打屁股或手心;其余比较小的错误则按其轻重处罚之。
    (3)红军三大纪律:各种纪律之后多而复杂,士兵每每弄不清楚,又特
    别归纳为三大纪律:
    1.不准乱拿工农小商人一点东西;
    2.打土豪要归公;
    3.一切行动要听指挥。
    这三条纪律是一个原则,但包括了一切,所以现红军士兵每每都要抬出
    这三条来批评他不愿的人,他自己犯了,处罚他也就没有话说。
    四军的游击工作
    四军出发达到某一定地点,即估量敌人并斟酌地方革命群众需要,决定
    五日至七日或十日以至于一月的游击计划,计划定了以后,即分兵四面出动。
    在数县范围内经常以每一个纵队(团)为单位,在一县范围内则以一支队(营)
    或一连为单位出发游击。指挥地点通常在县城或出发部队之中心。在一期游
    击工作完毕以后,则开始第二期游击工作,或向前推进,或向口方延伸,均
    由指挥机关斟酌情形定之,如任何方面发现敌人。游击队一日夜即可集中。
    在部队未集中前,各游击队不得轻易与敌人冲突。至各游击部队之工作通常
    为下列各种:
    (一)调查工作:游击部队达到某地以后,第一步必须做调查工作,由
    军官及党代表负责,必须经过调查工作以后,才能开会决定该地工作。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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