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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修真界都对我穷追不舍[穿书](重生)——

    她明明唇角勾起,眼底却是一片冰冷,沈连宇注意到后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人别是师尊的仇敌吧?可她的所作所为又不像尤其是昨天入住的时候,那时候她好像真的不认识师尊。
    沈连宇有些紧张地把玩着茶杯,越发觉得掌柜高深莫测。
    眼见小二已经开始端菜过来,门口也来了新的客人,洛思起身,在少年头上摸了一把,提醒道:吃完了早点回去,刚刚那二人的话估计被不少人听去了,说不得就有散修计划着拿你当礼物去讨好裂天剑宗呢。
    离开前,洛思回头浅笑:对了,我叫洛思。
    洛思么
    沈连宇摸了摸被她揉过的脑袋,意外地竟没有生出什么厌恶感。
    师尊说的对,掌柜的应该不是坏人。
    他揣摩着洛思的行为,东思西想片刻,又突然攥起拳头,有些不安起来。
    越想越觉得洛思像是对他师尊有意思!这是在试图用糖衣炮弹腐蚀他的意志!虽然她不是坏人,但也不适合当他的师娘啊!
    但,洛思不适合的话,谁又适合呢?
    沈连宇垂下眼睫,看着桌上香喷喷的饭菜,却不知怎的,有些没有食欲。
    他发现,自己不希望在师尊身旁看到别人的身影。
    师尊那样的人就适合自己一个人冷冷清清地屹立于绝顶,红尘间的七情六欲皆不沾身,永远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小二上菜的声音让他骤然清醒,沈连宇眼睫轻颤,压下纷乱的思绪,拿起了筷子。
    现在最该做的是吃饭,然后回厢房去,而不是坐在这里思考师尊会不会找道侣。
    洛思虽然掉钱眼里,但提供的食物倒是货真价实的灵食,米饭是灵谷,肉食也是新鲜的灵兽肉,这一顿饭,竟是比他在天恒宗吃的还要好,几乎有几分血骨酒的功效了。
    身体内干涸的灵力得到滋养,自发在经脉间流转起来。
    沈连宇眨眨眼,突然有点担忧起师尊的荷包这些东西绝对不便宜,洛思也绝不会放过宰人的机会。
    他看了眼七八盘不同的灵兽肉,握紧了手中的筷子。
    为了对得起师尊的荷包,他绝不会让任何一块肉成为漏网之鱼的!
    大快朵颐了一顿后,沈连宇正靠坐在椅子上消食,打算稍微休息一下就回房间,可就在这时,小二端着一个盖着半圆形金属盖子的大盘子走了过来。
    王五一脸想笑又不敢笑硬忍着的表情,把盘子放在了少年面前:客人,这是掌柜送你的麻辣兔头。
    沈连宇:?
    他看着小二诡异的表情,心生不好的预感,抿唇拒绝: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谢谢洛思姐好意。
    他冲王五友好地笑了一下,转身就要开溜。
    可他刚一回身,王五已经端着菜盘子再次出现在了他眼前。
    沈连宇:
    哟呵,这里连小二都比他厉害啊?练气修士就没有尊严么?!
    王五挂着一脸开朗的笑,道:小哥,别着急啊!老板都说了请你,我可不敢眛下来。
    说着,像是生怕沈连宇拒绝一样,他直接当即揭开了餐盘上的盖子
    餐盘中央是一只雪白的兔子,一身毛发雪白细软,一看就是好好收拾过的,兔子身周撒了一圈花椒大料,白菜叶子像是围脖一样将毛乎乎的兔脑袋圈在中央。
    你们家的麻辣兔头连皮都不去的么?!
    就在沈连宇内心疯狂吐槽时,那只他以为已经死了的兔子突然睁开了眼,露出如天空般湛蓝纯净的瞳孔。
    沈连宇彻底懵逼了。
    为什么要给他端上来一只活兔子啊?
    在他茫然的视线中,白毛小兔抖了抖耳朵,鼻尖轻颤嗅了嗅四周,突然低头咬了一口菜叶子围巾。
    它咀嚼了两口后突然僵住,然后呸的一下将菜叶子吐了出来,还嫌弃地将脖子上一圈菜叶子刨开了。
    沈连宇:
    这兔子好聪明。
    王五嘿嘿笑了两声,趁他不备,抬着盘子的手一斜,兔子连带着花椒大料叽里咕噜地滚到了沈连宇怀里。
    王五舔了舔舌头,备感遗憾地看了眼肥美的白兔,解释道:这家伙是前两天在后院发现的,我们本来打算做成麻辣兔头吃掉,可被掌柜的拦住了。
    掌柜的既然说了要送你,你就把这家伙一起带走吧。
    小兔子不知道是能听懂还是怎样,突然蹬着后腿一下跳进了少年怀里。
    它感受了一会儿后,两只耳朵不再竖着,而是放松地垂了下来,胖嘟嘟毛绒绒的身子紧紧贴着少年小臂。
    有、有点可爱啊
    于是,被蛊惑到的沈连宇梦游般地抱着一个浑身花椒大料味的白毛兔子回到了厢房里。
    等到回到屋里,坐下了,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带了个什么样的麻烦回来。
    他还自身难保呢,哪里顾得上养宠物?
    沈连宇捧着胖兔子放到桌上,可刚放上去,那兔子就两腿一蹦,重新跳回了他怀里。
    如此重复了两三次后,他有些头疼地试着去抓兔子的两只耳朵,想把它从怀里拎出去。
    可那小东西看着呆呆蠢蠢的,动作却灵敏得很,它后腿一蹦就从沈连宇怀里跳了出去,然后转身咬住了沈连宇的手指。
    柔软而细腻的舌尖在他的手指上舔了一圈,随后又放开了。
    这熟悉的行为叫沈连宇打了个激灵,本来手里的动作还算轻柔,生怕弄伤了这个小家伙,这次却直接快准狠地拎住它的耳朵,把兔子整个提了起来。
    他与小东西对视着,那双湛蓝的眼睛平静如湖水,看不出来什么东西,反倒是因为被他拎起来,四条腿正慌乱地乱踢。
    应该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毫无妖王尊严的某蠢货=(`*))倒是支棱起来啊!
    第28章
    沈连宇眉间蹙起,抓着兔耳朵的手腕轻轻颤抖,一时不知道是是该把这只物种难以确定的兔子放下还是先把它擒拿住,关起来。
    他手上没用力,可毛绒绒的白团子本身就在拼了命地挣扎,难免在他手里晃荡起来
    惊惶之下,那小东西竟是露出牙齿,发出了叽的一声惊叫。
    沈连宇:噗。
    确定了,能发出这么丢脸的叫声,这小东西绝不可能是明殊妖王。
    明殊是个对自己身上的白虎血脉极度自傲的妖,生平最瞧不起的就是东麓州那些任由人类奴役的、没有灵智的畜生们,若是让他伪装成这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怕是比杀了他还叫他难以忍受。
    这下子沈连宇彻底放心下来,此时再去回想,又难免为自己的疑神疑鬼感到好笑。
    看到个白毛蓝眼睛的小动物都觉得像是明殊,他这是PTSD了?
    少年放开了兔子耳朵,将小东西抱进怀里揉了两把,不知不觉间就有些走神。
    不期然间,那些和明殊的过去在脑海内闪过。
    前一世,虽然是作为炉鼎被送到明殊手里的,可那段时光真正算起来也没吃什么苦头。
    只是沈连宇心里却是一直紧绷而疲惫的。
    他们的关系十分明确被采补的炉鼎,和拥有炉鼎的主人。
    西荒漠的妖族并不像东麓州的人修一样,有一套所有人都默认遵守的规则,这里唯一的规则就是拳头大的人才有说话的资格。
    明殊是虎妖一族数千年难得一见的返祖者,一出生就觉醒了白虎血脉,正是因此,在日渐落魄的虎妖一族,他成为了全族的希望,背负着整个种族复兴的重担。
    在常年的逞凶斗狠中,明殊变得沉默而暴戾,初见时他恶劣的态度也给沈连宇留下了很差的印象,因此,为了少被咬几口,他虽然居住于明殊的殿堂内,却从不主动和他讲话。
    此外,明殊比起人身也更爱用白虎真身在领地内休息,沈连宇看着那只人高的大老虎更没了沟通的兴趣。
    但为了捍卫虎妖一族的利益,明殊经常会带着一身伤回来,每当这时,就是他需要沈连宇的时候了。
    灵力充沛的天阴之体的鲜血,对受伤的妖族有加快疗愈的效果。
    除了被送来的第一天青年落过两滴泪,之后每次明殊去找青年治伤,他都会平静地拨开衣服,主动递出那白皙又纤细的手腕,任由他咬破皮肤,犬齿刺入血管。
    青年身为炉鼎,就像是囚笼里的夜莺,没有选择的余地,也逃无可逃。
    他总是不声不响的,在明殊带着伤归来时默默出现,在他吸完血闭目疗伤时,又悄悄消失。
    活得像个毫无存在感的幽灵。
    二人关系的改变,始于周遭妖族的一次算计。
    那时,明殊已经距离突破合道期很近了。
    也正是因为明殊的飞速进步,领地与虎妖一族相邻的几个妖族纷纷感受到了威胁,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筹谋,趁着明殊离开虎妖一族地盘的时机,联手对他进行围剿。
    可白虎血脉到底不凡,明殊用出了以前从未展露过的天赋神通,拼着损失半身的精血,冲破了包围网,回到自己的领地。
    强撑着回到领地的明殊已经到达了极限,刚落地就昏迷了过去,昏迷前的他,还在担忧那个人族奴隶会不会借着这个时机落井下石。
    可沈连宇并没有这么做。
    明殊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铺着兽皮的王座上,脑袋下是人族柔软而温热的双腿。
    那个看上去柔弱得一碰就碎的小奴隶,手里正握着一把匕首,往自己右手手腕上狠狠来了一刀,而后将手腕悬在他的脑袋上方。
    鲜血滴滴答答的往下落。
    明殊舔了下唇,一嘴的血腥味。
    青年见他醒了,抬起眼眸,冷冰冰道:张嘴。
    说完,他面无表情地在已经有些愈合的刀口上又来了一刀,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加浓郁,隐约间,空气中浮现出一股若隐若现清幽的兰花香味。
    明殊对这股味道非常熟悉,他在外对其他妖族炫耀自己的人族炉鼎时,就是这样说的
    人族的奴隶,连血都是甜的。
    明殊有些动容,不解地问:为什么救我?
    青年明艳的面容上有淡淡的不耐:别想太多,为了自保而已。
    青年并不想永远被关在西荒漠的一隅之地。
    他落到明殊手里后,这只大块头并未对他的行动有太多限制,他也曾趁着明殊不在,独自在明殊洞府之外的城镇闲逛过可那感觉却并不好。
    妖族看他的眼神,带着□□裸的仇恨和贪婪,像是每个人都恨不得扑上来生啖其肉。
    起初,青年不知为何妖族会是这种态度。
    他花了很长时间和平常前来送饭的小妖打好关系,才逐渐对西荒漠的妖族了解一二
    妖族并非是自愿留在资源贫瘠的西荒漠的,他们是在万年前,被人族的大能驱赶到这里的。
    这些年间,残存的妖族为了争夺匮乏的资源,于西荒漠厮杀得极为激烈,他们并非不眼馋东麓洲这等膏腴之地,只是万年前残留的阵法把大部分妖族圈禁在西荒漠,而有实力越过阵法的大妖,却又因数量稀少,根本无法与东麓州的人修抗争。
    因为这些过去,大部分妖族对人类都极为仇恨。
    而更让青年头疼的是,不知怎的,他是天阴之体的消息泄露了,导致不少妖族都对他起了贪婪之心,只是此地是明殊的地盘,惧于他暴戾的声名,才没人敢对他出手。
    也正是因此,在没做好逃离西荒漠的万全准备之前,青年跟明殊妖王完全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明殊死了,他也不会好过。
    所以在明殊满身是血地倒在门口时,他几乎不需要犹豫就做出了救他的决定。
    青年自然不会把心里的想法一五一十地完全告诉明殊,可就在这件事发生之后,明殊对他的态度开始有变化。
    以前,二人几乎从不讲话,可在那之后,明殊经常会溜达到他面前,无视他淡漠的面容,絮叨一些自己的事。
    与此同时,找他吸血疗愈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些小伤,明殊直接靠着妖族强悍的身体自愈了。
    往往这种时候,青年都会做一个合格的听众,因为他迫切地想要更深入的了解西荒漠,好方便创造逃离的机会,可极偶尔的时候,他也愿意给明殊一些建议,以防他踩到坑里。
    妖族一贯喜欢直来直去,说好听点是率真直爽,说难听了就是不爱动脑子。
    他每一次的建议都能取得很好的效果,这让明殊对他愈发信任,甚至在临突破合道期之前,在如何处理他这个炉鼎这件事上犹豫起来。
    最后,是沈连宇主动提出,借用天阴之体助他突破的。
    不想明殊突破的人实在太多了,面对着外界的威胁,明殊犹豫了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同意了。
    而青年,要的就是他突破合道期时那段对外界无知无觉的时间。
    他早已做好逃离西荒漠的准备,就等着这一天。
    无论明殊后来是怎么想的,这段关系从开头就是错误的。
    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做奴隶,这种畸形关系造成的伤害,也不是说挽回就可以轻易挽回的。
    从那段回忆中抽离出来,沈连宇捂着额头,有点痛苦地甩了甩头。
    他对明殊的厌恶也许不如对徐晟之的强烈,可他却极度痛恨那种受制于人、不得自由的痛苦和压抑。
    不,不是他,而是原主。
    这种残留的情绪对沈连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连带着让他对明殊、对妖族也厌恶起来。
    可再怎么厌恶,眼前的白毛兔子都是无辜的。
    它不是明殊。
    沈连宇将小兔子再次放在了桌面上,心底生出些愧疚,忍不住一边摸着它花椒大料味的皮毛,一边碎碎念:对不起啊,小家伙。刚刚把你错认成某个坏人了,下手没轻没重的,没伤到你吧?
    兔子圆滚滚的身体轻轻颤抖着,随着他的抚摸逐渐平静下来,可这次它却乖乖地呆在了桌子上,没有再跳回他的怀里了。
    看起来像是生气了。
    沈连宇有些头疼,想了片刻后翻找起储物戒指,意外又不太意外地从里面翻到了几根奇异的灵植长得和胡萝卜似的。
    他心底对洛思道了声谢,拿出一根胡萝卜,伸到兔子面前勾引起来:吃吗?这是我道歉的诚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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