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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应该做的九十九件事[快穿]——短耳定光

    陈晟无数次的幻想如果他家里不是那么穷、如果他有一个更好的起点,自己一定能达到无人比拟的成就。
    幻想过后,陈晟继续窝在家里打游戏。
    父母打算逼着他去找工作,断了他的零用钱。陈晟愤怒,如果不是你们那么没用,他至于过成现在这个样子么?
    陈晟偷偷拿走了家里的一块玉,打算卖掉。
    不慎划伤的手指流出一滴鲜血,上古修炼的卷轴突然出现。
    陈晟知道,他的命运就此改变了。内心的欲望如同野草一样的滋生,这就是他逆袭的契机!
    事情的发展如同陈晟想的一样顺利,凭着自己修炼出的一身法力,他成功的逆袭了,还得到无数美人倾慕。
    陈晟内心狂喜,他让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全都滚下了地狱,他的一生本就该如此的风光!
    无意间,他看到了一位美貌的姑娘在黯然落泪,询问之下方知,美女叫做李菲雪,家里人逼着他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
    陈晟直接狂妄的告诉李菲雪,直接和那个男人说退婚就好,有什么事自己替她担待。
    李菲雪眼中闪过倾慕的神色,虽然他们相识还不超过十分钟,但是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眼前这个长得平平无奇的男人。
    陈晟调查了那个男人的底细,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微笑,一个废物普通人而已。
    陈晟挥挥手,一个商业间谍就安排好了。如果那个人对李菲雪死缠烂打,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陈晟没想到那个男人还算识相,李菲雪成功的和那个男人解除了婚约,不知道为什么李菲雪眼中还是有一丝不忿不甘的恼怒,
    陈晟已经对她起了别样的心思,他觉得李菲雪一定能和自己的其他女人和平共处的。
    陈晟带着她去约会,却不想,李菲雪那个前男友竟然阴魂不散的尾随。
    陈晟冷笑,是时候展示自己真正的实力了。
    那个男人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李菲雪果然更加倾慕的看着他,他们的关系更进一步。
    只是事情并没有如同他们想的那样,那个卑鄙无耻毫无节操的男人竟然给他泼了好大一盆狗血!
    我有一百万种方法收拾你,而你,无可奈何!陈晟狂妄的放话。
    却不想警笛声传来,对面那个男人勾起一丝邪恶的微笑,倒打一耙。
    就是他,用武力威胁我的朋友,还把他打伤!
    面对指责,陈晟慌了一会儿,但结果证明,没有任何事情能难倒他,他付出了一点点的代价,最后什么事都没有。
    出去那一天,他冷冷的看着那个男人,心里想着怎么折磨他才能解除自己的心头之恨。
    回到自己的地盘,陈晟随口说了一句:天凉了,让他破产吧!随意打发了两拨人去处理!
    身边的女人对他这几天的遭遇心疼不已,陈晟一时之间陷入了和谐友爱、丰富多彩、没羞没臊的伦理秘事当中。
    事后陈晟才知道,他派出去的两队人,只有一边传回了消息。
    陈晟没太放在心上,一群随时刻印换掉的打手而已,随便指使自己的手下魅影去看看情况。
    只是没成想魅影也没有回来。
    那个男人打上了门,陈晟一脸吃惊。魅影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狗,当年他还没有走上这条修炼之路的时候,只有魅影愿意把他当朋友。
    当然,陈晟只觉得魅影是在炫耀而已。
    陈晟发达了,自然也没有忘记这位好友,漏了一些劣质功法给他,让他改名为魅影,让他成为自己最忠心的工具人。
    只是这个工具人死了,陈晟打起了眼前这个男人的主意。
    又是一个上好的工具人啊,可惜对方不领情。
    陈晟内心恼怒,暗骂对方不识好歹,一拳就结束了他的性命。却不想真正要遭殃的是自己。
    他以为自己的实力很强大,但是在现代化的兵器面前,他连自己怎么倒下的都不知道。
    再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上已经套上了沉重的枷锁。他觉得自己一定能逃出去的!并且让所有人都付出代价!
    他可是受天命眷顾的命运之子啊,怎会被困于此,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坎坷而已。
    不知道多少个日子过去了,冰冷的实验室里,陈晟无法区分昼夜,很少有人跟他说话。
    陈晟毕竟还只是个普通的人,或许比普通人强那么一点点,他没有那么大的承受能力。
    只能在隔离室里回想着过往的一切,走上神秘的超凡之路让他心生喜悦,沉浸在回忆的欢乐中无法自拔。
    苍白的灯光把陈晟从回忆中唤醒,过往的一切纷纷离他远去。
    陈晟还是相信自己有机会获得自由的。只是他这样的信念在一点一点逐渐的瓦解,想要前来营救他的人,一个又一个的成为实验室里的新样本。
    时间长了,陈晟也会回想自己这一生,他总是认为自己是特殊的,受老天关照,他最喜欢用那种近乎愚蠢的凌驾众生之上的傲慢对待其他人。
    如果没有那些奇遇,他应该还是个混吃等死的啃老族吧;如果那些奇遇给别人,应该做的会比自己更好吧。
    他的那些红粉佳人早就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把责任全推到了他的头上。
    陈晟也不是很在意,反正自己也只是贪恋她们的美色而已。
    实验室里又出现了新的实验样本,陈晟是真的疑惑了,他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么多的隐士高人啊,怎么一个个前仆后继的都想把他救出去?
    陈晟当啃老族那前二十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修真者,他一唤醒玉佩中的功法,这些人就如同雨后春笋一样高密度的出现在他的身边了。
    隐约间陈晟仿佛知道了什么,有个人死前跟他说过,自己受到命运的眷顾真是苍天无眼。
    或许这世间的不平静都是因自己而起?
    陈晟摇摇头。肯定是自己想多了,世界怎么会因为一个小人物而改变。
    那些人没必要为了他这样的人来送死,陈晟下了一个决定,用最后的力气自我了断。
    陈晟,卒。
    二号实验体死亡了!实验室里某研究员说道。
    他的同事安慰他,没事,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实验体。
    某实验人员突然惊慌失措的传来消息:三号实验体、四号实验体,N号实验体身上的异常数据全部消失了!
    这些实验体身上那种带来超凡力量的因子一瞬间消失无踪!
    整个实验室的人全部大惊失色,负责这个实验的博士立刻冷静了下来。
    博士问:二号实验体什么时候死亡的?
    下午15点48分。
    博士又问:其他实验体异常数据消失的时间呢?
    也是15点48分!
    博士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超凡力量的起源或许就是那个二号实验体!
    他们的猜想很有可能是错的,但是目前他们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一群科学家盯着陈晟的尸体,眼神中透露出同一个意思:趁热,快!
    陈晟从沉睡中醒来,发现他正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怎么回事,难道那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场梦?
    陈晟立刻翻出了家里的那块玉佩,把血滴了上去,果然,如同原来一样,还是那份修炼卷轴。
    陈晟狂喜,原来他重生了!
    他的前世有好多的遗憾,重活一次,他一定要低调再低调,没有获得足够的实力之前,他再也不会强出头了。
    哦,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平平无奇却魅力非凡的男人,我觉得我一见钟情了!某美女倒在陈晟怀里说道,
    不,他是我的男人!另一个美女突然出现。
    陈晟挣扎道:我爱你们每一个人,我希望你们能和平共处。
    实验室里,
    幸好我们反应迅速,这颗脑子的活性还很高。某实验人员紧张的说道。
    其他的实验样本中产生的超自然数据已经恢复了,博士的猜想是正确的!另一个实验人员激动的说道。
    两个人眼前是一个泡在营养液中的大脑,大脑的神经末梢连接在超级计算机上,
    计算机会向大脑传送各种数据,这颗大脑就觉得自己还活在现实当中,任何感官都是真实的。
    只要陈晟的意识还存在,那些超凡因子就同样存在,他们争取到了时间研究这种力量。
    就在实验人员激活缸中之脑的那一刻,
    世界的某处,某个不慎把血滴在祖传戒指上的学渣少年突然发现,原本正在发着光的戒指突然没动静了。
    怎么回事,这难道不是我的金手指?
    学渣少年大惊失色,没了金手指,他还怎么逆袭学霸,怎么成为校花的贴身保镖!
    学渣少年执着的继续滴血,可惜毫无动静,少年只觉得好像天塌了一样,心里空落落的。曾经有一个金手指摆在他面前,可惜不知道为什么不灵了。
    少年想到今天的作业还没有写完,不由得一阵头大。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段,那个学渣少年,是新出现的天命之子,但是缸中之脑恰好被激活,默认旧主角没死,新主角的金手指觉醒就失败了。
    第29章 狐缘
    胡谣刚一苏醒,就看见一群狐狸崽崽三五成群满地打滚,胡谣一秒就知道自己是什么状况了。
    终于又做回了一次狐狸,胡谣是非常开心的,虽然这通体雪白的毛色他并不喜欢。
    这么白,生怕别人看不见你么?又不是雪山上的狐狸,需要白色做掩护。
    虽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独居的狐狸现在反常的聚集在一起,
    但是胡谣感受到了浑身上下充斥了力量,自己的妖术恢复了,还有比这更振奋狐心的事情么?
    摇了摇尾巴,驱散围在他身边的那几只小狐狸崽,胡谣站了起来,柔软的白毛随风微微的摇晃,突然间光辉闪耀,胡谣变成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俊俏美少年。
    眉眼精致,肤若凝脂,眼尾带着一丝嫣红,随意舒展身躯,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慵懒与妖冶的气息。
    周围的其他小狐狸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陌生又熟悉的小伙伴。
    胡谣得意的一笑,见识到本狐的厉害了吧,尽情的膜拜我吧,小崽子们。
    天啦噜,你实在是太丑了,我再也不要和你一起玩耍了。狐狸甲开口说道,随后远远的跑开。
    嗯?嗯!
    胡谣揉了揉耳朵,他没听错吧,他现在这幅长相妥妥的大帅哥啊,为什么要说他丑!
    也不算太丑了,就是有点奇怪。狐狸乙接着说道,眼神中满是好奇。
    我倒是觉得挺好看的。狐狸丁开口。
    一群小狐狸就胡谣的新形象展开了讨论,完全把胡谣扔在了一边。
    愚蠢的胡谣忘记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一群生活在深山老林,连人都没见过的狐狸崽崽,怎么可能觉得人类的形象好看!
    人类在文学创作中,总是傲慢的认为人类是万物之灵长,是气运之族,动物化妖会选择修炼人形。
    实际上在深山老林修炼百年的妖精连人都没见过几次。更何况,大多数动物的身体表面都有毛发,乍一看到人类这种没有太多毛的生物,觉得丑才是正常的反应。
    这群小狐狸看胡谣的评价,应该和人类看无毛猫的评价差不多。
    有人觉得丑、有人觉得猎奇、有人很喜欢。
    但总的来说,大部分小狐狸觉得胡谣毁容了,都劝他不要太伤心,还是有机会变回来的。
    胡谣一脸黑线,想在同族面前装逼结果反遭打脸。
    胡谣从有意识以来接触最多的就是各式各样的人类,自然培养出了人类的审美标准。
    至于这群小狐狸,或许他们眼中狮子老虎或者大狐狸的形象更完美才对。
    就像野鸡参照凤凰修炼、青蛇参照神龙修炼、鱼类参照鲲修炼一样。
    人类整容还要参考自己的爱豆作为模板呢,何况是动物化形?
    胡谣不会和一群没有审美观的小狐狸计较的。
    胡谣霸气的宣布: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大王,你们全都要听我的。
    一群小狐狸用疑惑的眼神盯着胡谣,大王是做什么的?
    胡谣用拳头告诉了他们,谁最厉害,谁就是大王。
    这么一群小宝宝在野外撒欢,居然连个家长都没有,要是胡谣不保护他们,估计明天早上起来就没几只活着的了。
    天色渐黑,其中一只小狐狸领头带着他们往一个方向走去。
    胡谣跟在他们后面,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一处山谷。远远的就听见了山谷中传来一阵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呜咽之声。
    胡谣拦住了想要跑进去的狐狸崽崽们,自己先行一步循着声音一直往前走,山谷入口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注1]
    胡谣看到了一个蹲在血泊中哭泣的美貌女子,周围有些许狐狸的尸体。
    她也是狐妖。
    胡谣很容易的就用脚趾头脑补出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围剿狐狸窝,大狐狸先把小狐狸送给了出去免遭祸害,没想到差不多都战死了。
    都是我的错,对不起,我对不起大家。官人,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子断断续续的哭泣道,连胡谣站在她身后都没有发觉。
    你在这里哭多久了?胡谣突然出声,听这女子的口吻,这里的事情貌似有隐情!
    女子吓了一跳,转头立刻就要攻击。发觉是同族,又蹲下继续嘤嘤嘤。
    胡谣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拼凑出了事件的经过。
    狐妖名叫苏媚儿,她很俗套的被捉妖道士打伤了,又很俗套的被一个跛脚的书生救了,她对这个善良的书生心生好感。
    为了报答书生,她变成了神医的模样接近他,治好书生的跛脚,又费尽法力帮着书生洗精伐髓。
    一个原本普普通通长相平平的书生硬是变成了一个清隽不凡的俊秀公子。
    苏媚儿见到这样英俊潇洒的书生,心里更是喜欢他了,于是变成一个美女,想要与书生结一世情缘,两人就这样私定终身,两情缱绻红袖添香。
    为了书生生活不再贫困,她用法力变出金银;为了书生能够顺利高中,她去窃取科举试题;
    书生成功考中了状元,却不想立刻就翻脸,书生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抛弃了苏媚儿,还找来了道士收妖。
    苏媚儿受了伤,只好暂时躲回山里狐群聚居的山谷。可是她不死心,非要亲自问清楚书生是不是被逼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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