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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组的CP最甜[娱乐圈]——苏染青(76)

    这种想法是多么天真
    他们都是成年人了,程锋没有喜欢的人,这怎么可能。
    你非要我在这里说么?程锋又问了一遍,他的气息有些乱,像是在忍耐什么。
    嗯。原晓点头。
    我什么都没有准备!爆发一般的,程锋吼了一声。
    原晓被他的声音吓到,抬起头来,无措地看着他。
    那一句发泄情绪的声音之后,程锋似乎又恢复了平静,他静静地看着原晓的眸子,表情十分认真。
    既然是你问的,那你就给我听好了。程锋说。
    原晓木木点头,只觉得嘴巴有些发苦。
    程锋:我喜欢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
    程锋:他长得最可爱,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唱歌世界上最好听,也很有才华。
    程锋: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和最傻的人,最聪明是因为他永远都有办法,最傻是因为他太温柔,总是为别人着想,所以自己,就放在最后一位。
    别说了。
    原晓在心里喊着。
    嘴里面的苦味越来越重,好像他才刚喝下去一碗中药之后又连着吃了三根苦瓜,苦得发酸,涨得心脏很痛。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好的人,原晓想,那么自己也一定会喜欢上他的。
    那个人听上去就像是天边最闪耀璀璨的星辰。
    和他相比,孟修阳也好,自己也罢都不过是鱼目混珠里面那颗浑浊不堪,不应入目的鱼目。
    苦味流淌到心中变成利刃,把原晓的心脏剖开,汩汩流血,止不住的疼痛。
    他像溺水的人那样,大口大口喘气。
    那个人是你在A国认识的吗?
    片刻后,原晓轻声问,强忍住自己眼眶里面的泪水。
    野草随风划过他小腿裸露的皮肤,一阵带着痛的痒。
    他忽然想起了那天程锋在他家那个家庭课堂原秉忠是对的,这个世界上,许多数学题注定找不到答案,哪怕是耗尽几代天才的心血,也无法解开。
    程锋:你就是这么想的?
    看到原晓的反应,程锋再也忍不住,往原晓那边跨了一步,两个人贴得很近,程锋的气场带着逼人的压迫感,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凶。
    我原晓目光躲闪。
    你听懂我在说什么没有啊?!
    我听懂了啊!原晓终于崩溃了。
    听懂了那个人那么好,那么值得你喜欢。
    那么值得,闪闪发光的程锋喜欢。
    脚下草地简直烫脚,头顶的夕阳也像是要灼烧掉人的皮肤,原晓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人间地狱,他转身就要往远处跑。
    但他才有了一个动势,就被程锋抓住手,直接拖到了眼前。
    转身的瞬间,原晓眼睛里的泪水已经流下了,混合着脸上忙了一天的灰尘和汗,看上去狼狈不堪。
    狼狈不堪更不要提和程锋心中那个笑起来最可爱的人相提并论了。
    往外挣脱自己的手腕,原晓想让程锋放他走,但是这个动作,却只能激起程锋更强势的拉扯。
    紧紧地拉住原晓的手腕,程锋强迫他和自己的贴在一起,空着的那只手抬起来,他凶狠地为原晓擦了擦他脸上的泪水。
    程锋开口,语气温柔又强势。
    他说:你懂了个屁。
    下一刻,原晓的嘴唇被一个滚烫而柔软的东西贴住。
    程锋的气息侵略性地贴合上来,毫不怜惜地在他嘴唇上嗜血地一咬,原晓痛得低呼,这一开口的动作,却方便了程锋将舌头挤进去。
    原晓的眼睛骤然睁大,刚才还在挣扎的手腕不动了,程锋冷淡的眼眸张开一瞥,从齿缝中挤出一句话:闭上眼睛。
    下一刻,原晓感觉自己的后脑勺被护住,两个人直接倒入了蓬起来的野草里面。
    夕阳时草丛中的露水带着明显的夏日气息,直接将原晓的脊背润湿,他却无暇去顾忌。
    天边的太阳沉下,漫天繁星替代白日,程锋才终于放开了原晓的嘴唇,气喘吁吁地曲起腿来,居高看着原晓。
    懂了吗?现在?程锋问。
    我所以说
    所以说,我喜欢的人是你。程锋语气有点凶,我和你在哪里认识的?!A国么?
    程锋喜欢自己?程锋,喜欢自己吗?!
    原晓的胸膛像是炸开了烟花,刹那间,过去的种种都被他串起来了。
    当然是喜欢的,不喜欢,为什么在机场护着他走过人流。
    不喜欢,为什么和他一起回家。
    不喜欢的话,为什么会一直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也是,喜欢你的。原晓回过头,看着程锋,认真地说。
    废话。
    盯着原晓看了一会儿,程锋展开自自己的双臂,对着原晓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原晓会意,直接扑向了程锋的怀里,紧紧地环住他的腰和背。
    我快被气死了。程锋说到,告白这么严肃的事情,就在就在这么一个小破地方进行的
    不破。
    还不破,穷乡僻壤的,晚上连人影都没有一个。
    但是你看,只有这里,能看到这么漂亮的星河。
    璀璨的银河高悬在头顶,稻田里一片蛙声,古朴而隔绝人世的好山好水,这是城市里无论哪里都找不到的风景。
    谢谢你程锋。
    原晓转过身去,贴住了程锋的嘴唇。
    我也最喜欢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V
    第69章
    野草丛和星河叠加加在一起就好像有一种魔力, 让人永远都不想起来。
    原晓安静地躺在程锋身边,很希望他们可以什么都别干, 这样躺下去。
    如果不是你们, 是谁牵着我的手往前进
    一片静谧里, 原晓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从裤子口袋里面艰难地摸出手机, 上面显示来电人:江盼雪
    原晓接通电话。
    喂,盼雪吗?怎么了?
    你们到底回不回来吃饭啊!不吃的话就不下你们的面了, 我们自己吃!江盼雪活力十足的声音那电话那头响起。
    对不起对不起,忘了跟你说一声了。原晓连忙道歉, 我们马上
    我们不回来吃饭了, 你们吃吧。从原晓手中拿过电话,程锋冷静地对着里面说。
    原晓不知道接下来江盼雪说了什么,只听程锋嗯了两声, 挂断电话, 将手机还给了自己。
    原晓接过手机, 交接之间偶然一撇,他看见了程锋上衣口袋有点鼓鼓的。
    对了。原晓问道, 你究竟刚才想跟我说什么事情啊?还有那个本子?
    这个本子前几天他就见到程锋紧张地扔进行李箱里,不知道是不是不能给自己看的东西。
    原晓马上说:如果是秘密,就当我没问。
    程锋摇了摇头:不是秘密。
    本来就是给你的。程锋一边说, 一边从口袋里面掏出了本子。
    他拉过原晓的手,把皮质的本子放在他掌心。
    程锋:打开看看?
    原晓点头,一边翻开本子, 借着月光,他能看清楚这是一个横线本但却不是普通的横线本,是每一组横线一共五根的,五线谱本。
    原晓:五线谱本?
    纸页有些涩意,但能够闻到很舒服的墨香,本子虽然很小,但封皮却是牛皮的,月光下牛皮反光润而好看,绝对价值不菲。
    你很久没有写歌了。程锋说。
    是,我很久没写歌了。原晓轻声重复。
    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原晓从一个歌手摇身一变,变成了非常专业的综艺艺人,每一天面对镜头的时候他都在竭尽全力,想办法做好这一份工作。
    所有人都认为,原晓就是一个与其他艺人一样普通,努力在这个圈内混着的小帅哥,小明星。
    却只有程锋仍然记得,在成为艺人和明星之前,原晓是先成为歌手的。
    程锋:我很喜欢你写的歌并且,永远喜欢。
    记得原晓第一次上作曲课时亮晶晶的眼睛,记得他在拍广告的现场写歌写到废寝忘食,也记得那么多星辰为原晓写出的作品亮起来,汇聚成比他们头顶的夏日星空更为璀璨的银河。
    那些打动过许许多多人的歌曲,闪闪发光的才华,程锋不想,也不允许,就这样被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消磨。
    所以出发前,他就买好了这个笔记本,带在身上,准备在合适的时候给原晓。
    他是记得他的,也是懂他的。原晓心想。
    原晓抚摸着皮质的五线谱封面,自己也品味不出自己内心的味道。
    片刻后,他扑向了程锋,今晚不知道第几次地,非常热情用自己的嘴唇贴住了程锋的嘴唇。
    两个人在星空下激烈地亲吻,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晓才松开自己缠绕住程锋的脖颈。
    原晓:我现在可以用它么?
    刚才程锋的亲吻太狠,原晓的嘴唇被亲吻得红肿,他喘着气,看着程锋,举起才收到的礼物。
    程锋靠他近了一些,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又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举起来,让光源从原晓的头顶撒下。
    当然可以。程锋说,随时都可以。
    这是一幅非常奇特的画面。
    乡野之间的田边,两个少年相互依偎坐在一起,强壮一些的那个高举着一只手电筒,而瘦弱一些的那个,低头在一个本子上奋笔疾书。
    原晓写得很忘我。
    山间的清风,草地的香气,星空与亲吻都是能够变成旋律的要素,这些东西他信手拈来地写进曲子里。
    这段时间的故事被按规律编成和谐的乐谱,最后展现在一张需要一些功底才可以被人看明白的五线谱上。
    原晓也不知道自己写这些东西花了多久,但几乎是一气呵成的。
    原晓写完了音乐,在心中默唱了一遍,合上本子,头往后仰倒,他的后脑勺与程锋举起的手臂轻轻一碰。
    原晓迅速转头。
    原晓这才注意到:程锋你从刚才开始难道就?
    嗯。程锋把举得僵硬的手放下来,关了手电筒,没关系。
    原晓连忙坐起来,伸手过去触碰他的小臂,轻轻地捏了捏,满脸的歉意:对不起,我刚才写得太忘
    原晓的话没有说完,他的左半边脸被程锋的两只手捏住,程锋将他的脸颊轻轻往外一扯。
    不许说对不起。程锋说着,起身,将自己的手伸给了原晓。
    两个人的衣服后面都湿了一大片,原晓却无暇顾忌这些,他轻轻地伸出手,手掌刚与程锋的手掌接触的刹那,程锋就紧紧地往内一收,将他的手掌扣住了。
    原晓不好意思地侧过头,另一只手捏住五线谱本,微微渗出汗水。
    夜晚的乡间小路连一个人也没有,安静得让人能够听见自己猛烈的心跳,但这条路却又太短了,好像不超过五分钟就走完,看见了他们的院子。
    温暖的小院灯光也代表着前方有摄像机出没,程锋停下来,在原晓嘴唇上轻轻一啄,这才松开了牵着他的手。
    两个人并肩回到院子里面,匆匆和其他人打了个招呼,便以要吃饭为由,钻进了厨房。
    关门,锁门,再把摄像头盖起来,窗户遮住,这里就变成了一个天然的密室。
    炉灶下头是一直不熄灭保持的小火,原晓添了两把柴火进去,马上就旺了起来。
    程锋烧水,下面,加一个荷包蛋,起锅后把开水和面条一起放进只放了猪油与酱油的碗,然后香气扑鼻。
    两个人搬了椅子坐在灶台边,程锋把最先捞出来的那一碗放在原晓面前。
    原晓吃了一口,差点鲜得把整个魂魄都一起吞下去。
    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
    他怎么从来没有意识到这种简单的面会这么好吃!
    这究竟是那个厂家生产的?回去一定要囤一些!
    心猿意马地吃了好几口面,原晓翻找面碗,忽然翻到了一根两端都能看见的面条。
    原晓心思一动。
    夹起那一根面,原晓递到程锋面前。
    啊原晓不好意思地说。
    程锋张开嘴,含住了原晓给他的那一根面条,接着,原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那根面的另一端,用筷子裹住,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原晓却像突然被施了定身术那般,一动不动地僵硬在了原地。
    太!尴!尬!了!
    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干这种事情!
    现在一根面含在嘴里,不上不下的,自己又不能把它直接吐出来
    就在原晓僵硬和尴尬之间,程锋却已经把面条的另一端缓缓地含到了自己嘴里,随着吞进去的面条越多,他和原晓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近。
    两个人的鼻尖最先抵在一起,然后程锋侧过头,看了一眼原晓通红的脸,把整根面条,连同原晓的嘴唇含住。
    没有下一步了,程锋挪开自己的嘴唇,有些好笑地看着原晓。
    我我不是故意的!原晓羞耻得快哭了。
    哦。程锋点头,挪开面碗,站起身来。
    走到原晓面前,程锋伸出手掌,再一次强势地按住了原晓的后脑勺,然后不由分说地将嘴唇贴了上去。
    灵活的舌头在原晓的口腔翻搅,原晓的嘴里带着一股甜味,是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草莓香。
    把原晓的嘴巴品尝了一圈,程锋直起身来,大拇指轻抚过原晓通红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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