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和渣攻做亲戚[快穿]——月牙白不白(
因为他的干扰,时光的工作次次受阻,终于,时光来找他了。
陆燃勾唇看着眼前的人,笑容泛着一丝痞气:怎么,老男人,知道错了,既然知道错了,那就啊
还没说完,陆燃就挨了结结实实的一拳。
去你妈的老男人,你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屁孩。
从那天起,陆燃彻底和时光这个老男人杠上了。
时光去拍摄杂志,他就砸钱让化妆师给他化了一个最丑的妆。
时光去相亲,他就装成被时光抛弃的小男朋友去破坏。
时光差点被潜规则,他一脚就踹翻那个人,放狠话:这个老男人是小爷睡过的,就算小爷不要,你也不能肖想。
陆燃万万没想到,杠着杠着,忽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老男人。
十八年都平静的心每次在看到时光时,都剧烈地跳动着,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要靠近他,拥抱他,亲吻他,甚至还想有更亲密的接触。
时光更加没想到那个扬言要封杀他,还给他找各种麻烦的小屁孩,陆燃有一天说喜欢他,还整天如同一只小狼狗一样,摇头晃脑地跟在他屁股后面。
当他要去外地举办巡回演唱会,回到酒店的时候,穿着一身浴袍,刚刚洗完澡的陆燃从隔壁的房间走出来,倚靠着门,摆出一个极其风骚的姿势,对着时光抛了一个电眼:老婆,今晚需要暖床的吗?我可以自荐枕席哦。
时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眼,皮笑肉不笑地呵呵哒,反手把门无情关上。
门外是陆燃的叫门声以及最后无奈离开后的嘱咐。
老婆,我就在你隔壁,如果你需要的话,随时来找我。对了,我不在的时候,记得把房门锁了,不要让别人进来,也不要一个人单独出去知道吗?我会担心的。
时光唇角抽搐,躺床上,拉上被子,盖住自己的脸。
演唱会结束当晚,一众台前幕后的人都一起聚餐,这时,一个朋友把酒递了过来,时光正想接过来,冷不丁接到一条短信。
老婆,不要喝别人递过来的酒,也不要让别人加你的微信,那些人肯定是居心叵测!
陌生的号码,单看前面两个字,时光就知道是谁,这家伙,还好意思说,最居心叵测的人不就是他嘛,还敢管他,凭什么听你的。
时光果断把酒接了过来,却在要喝下去的时候,不知怎的,只是抿了一下,就放下去,再也没有碰过。
翌日,准备回京都的时光不知怎的,感冒发烧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
他只感觉有一个人喂他吃药,给他擦身体,那富有磁性却带着一丝青涩的声音在念念叨叨着:我就在一直在你身边才行,你看看,我才离开一天,你就生病了,怎么就不能好好照顾自己呢,非要让我担心
迷迷糊糊中,时光想着这烧肯定越来越厉害了,不然,为什么身体那么烫,连心也那么烫。
等到再次睁眼的时候,毫无疑问看到了陆燃那张脸,平时肆意嚣张,张牙舞爪的脸,在睡着后,却平添了几分温顺,如同一只被驯服了的小狼狗。
其实,这条小狼狗,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在时光面前已经收起了锋利的爪子。
时光指腹轻轻摩擦着他眼底的青黛,这时,陆燃睁开了眼睛。
陆燃睫毛颤了颤,有些手足无措,有些紧张,他怕时光会赶他走。
可就时,时光忽然道:陆燃,你喜欢我是吗?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病后的喑哑,也不是很大,但陆燃听到了。
时光看他此时呆呆愣愣傻傻的样子,想着这哪里是小狼狗,这分明是二哈。
怎么,不是?时光挑眉。
不是,不对,是,不是我陆燃眨着眼睛,紧张得话都说不清了。
最后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时光,我,我喜欢你。
时光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足足小了19岁的男孩,忽然就笑了:好啊,那我们就公开吧。
当天晚上,某博再次瘫痪了,只因为歌王时光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时光V:大家好,介绍下,这是我的男朋友@陆燃。
陆燃V:大家好,介绍下,这是我老婆@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 歌曲是取自陈小春的《相依为命》,喜欢他和采儿。明天开启新位面:我成了渣攻的儿子。
安利下我的预收文[快穿]和我BE的贱受每次都重生了!
文案:祁景绑定了渣攻贱受BE洗白系统,只要和贱受成功HE就能获得奖励。
所谓贱受就是:渣攻虐我千百遍,我待渣攻如初恋。
祁景表示一点难度都没有。
但,谁来告诉他,遇到的贱受每次都重生,还黑化了!
祁景:攻略他,呵护他。
贱受:勾引他,渣了他。
第22章 我成了渣攻的儿子①
F中学,此时正值下午刚刚放学的时间,原本应该回宿舍,去食堂的学生,却纷纷停留在校道上,一圈又一圈的人围着,低声在议论着什么。
校道的中央,是一条红底黑字的横幅,正迎风飘扬,横幅下有七八个人在叫唤着什么,最中央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年。
少年约莫十八九岁的模样,浅蓝色的校服勾勒出他宽肩窄腰,精瘦的身材,双手随意放在裤兜里,气质清冷,眸光淡淡如水。
林恒晃神后,睁开眼睛,站在原地,瞧着那清冷如霜,傲立如青松的少年一步步朝他而来,很快,他站定,两人的距离不远不近,却足以让林恒看清他如同山水画般晕开的清冷眉眼,鸦色的长睫毛,还有抿着的蔷薇色的薄唇。
少年眉宇微蹙,似有些纠结,但半晌后,薄唇还是掀了掀,说:林恒,做我男朋友吧。
男朋友,男朋友
答应他,答应他
少年话落,他身后拉着横幅的几个少年脸上顿时狂喜,纷纷附和。
林恒视线落在那横幅上,一行字加粗加大清晰可见:林恒,程锦喜欢你!
将视线移到少年身上,凝视了他几秒,林恒忽然抬脚,走到他面前,距离只有一米。
大概是这样的距离有些近,少年眉宇再次蹙起。
林恒扬起了下巴,勾了勾唇:男朋友?那你会对我好吗?
一双眸子,如同晨光般绚烂,一时之间竟让程锦晃了神,仿佛沉浸在这样的眸光中,让人说不出拒绝的话。
他不自觉地脱口而出:会。
说完后,程锦似乎才晃过神来,不知想到什么,有些懊恼,他掀了掀唇瓣,还想再说什么,可就在这时候
林恒忽然倾身上前,微抬下巴,在他蔷薇色的薄唇上蜻蜓点水,印下一吻,伴随着玉石般温润的声音:好啊,我答应你。
因为距离太近了,两人温热的呼吸互相交缠着,似涓涓细流的流水,汇集后缠绵在一起,暧昧在两人之间弥漫开来。
程锦在意识到林恒肯定的回答后,瞳孔骤然放大。
嫂子,嫂子
天啊,林恒居然答应了
程锦一贯清冷没有多少表情的俊脸有一瞬间的崩塌,半晌后,他后退了一步,扭头快步离开。
林恒看着那落荒而逃的背影,噗嗤一声笑了。
回了宿舍,林恒坐在床上,才真真实实的确定自己来到了那本快穿文的第二个世界。
上个世界,楚歌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在母亲的见证下和林恒结婚了,林恒让人直播了两人婚礼的盛况。
之后,楚歌的歌唱事业节节高升,几乎每首歌都脍炙人口,在全球举办了无数场演唱会,拥有的粉丝早已分布全世界。
四十五岁,获得歌神称号,五十岁退出娱乐圈,和林恒一起安享晚年,八十九岁,楚歌离世,林恒也在那一天,伴随着他一起离开。
等到再次睁开眼睛,他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正是程锦向他表白的那一刻。
楚歌,程锦
林恒在唇边轻轻默念着,想起快穿文里,那个他吐槽得牙痒痒的作者写在文案里的一句话:每个世界的受都是一个人。
和煦的笑意在唇边晕开,只是这笑意在再次想起第二个世界的剧情时,就彻底压了下来。
第二个世界,他依然叫林恒,程锦是所谓的贱受,而渣攻,居然是他这个身体的爸爸,而且是亲爸爸,叫林应文。
一想到要叫渣攻为爸爸,林恒脸就黑了,所幸,父子俩的感情并不好。
程锦和林恒一样,都是F中学高二的学生,正值青春年华的18岁。
程锦的父母在他八岁的时候就离婚了,父亲带着双胞胎弟弟离开,程锦养在母亲身边,可家境一般,母亲为了赚钱,一直疏于关心程锦。
早熟的程锦性子比较沉闷,不怎么喜欢说话,为人冷酷,更因为和同学打架,不尊师重道,成为F中学的校霸,险些被学校开除。
渣攻林应文,是F中学的校董之一,因为其温文尔雅的外表,又几次偶然帮助了程锦,使得有恋父情结的程锦喜欢上他。
为了接触林应文,程锦有目的的接近林恒,更在几个小弟的撺掇下,跟林恒表白,追求林恒,也渐渐地遇到了林应文,后程锦跟林应文表白,两人在一起了。
只是两人在一起没多久,一个有权有势的富家千金看上了林应文,林应文也看上了她的权势,为了在一起,林应文甩了程锦,富家千金还在学校曝光程锦勾引林应文。
失恋后的程锦被学校开除,被林应文抛弃,更在最后,被富家千金的儿子剽窃了他的小说。
那人依靠着程锦的小说一炮而红,而维权的程锦却被被倒打一耙,遭受到全网的攻击,就连他的爸爸,妈妈,弟弟都遭受到了异样的眼光,弟弟更是因此死亡。
程锦的爸爸因此恨上程锦,与他分道扬镳,没几年,就抑郁而死,在参加丈夫葬礼的路上,程锦的妈妈遭遇车祸,死了。
遭遇家破人亡的程锦再也受不了,企图被车撞死,然而,他却并没有死,而是失忆了,被富家千金抛弃的林应文找到了失忆的程锦,两人HE了。
宿舍里,林恒一脚踹翻了前面的椅子,俨然是把他当成了林应文。
人渣,畜生!
而他穿过来的时间,正是程锦为了林应文接近他的儿子林恒的时候。
在原剧情里,程锦被小弟们撺掇着向林恒表白,毕竟如果是林恒男朋友的话,可以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林应文。
不过,原文里,林恒并没有答应程锦,林恒喜欢女生,此时更与学校的校花在暧昧中。
林恒回忆了下这具身体的信息,阳光帅气,是F中学年级第一的学霸,几乎学校里一半的女学生都喜欢他。
叩叩宿舍的门忽然被敲响,探进来一个脑袋,视线落在林恒身上。
林恒,校长找你。
校长办公室,张校长抓了抓自己没剩下多少根的头发,一脸愁苦。
小恒啊,你可是好孩子,怎么能和那个程锦一起胡闹呢,你知不知道,你们的事情已经传开了,你回去写一份声明,撇开与这件事的关系,其他的我来处理。
第23章 我成了渣攻的儿子②
林恒愣了一下,说道:张校长,你的意思是把我从这件事里摘开,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在程锦一个人身上?
他的唇角泛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却没有多少温度。
张校长没有察觉到林恒语气的变化,自顾自道:没事的,反正程锦就是一个劣迹斑斑的坏小孩,他的人生已经废了,也不在乎再多一件
程锦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听到的就是里面人毫不在意的嘲讽。
插在裤兜里的指尖微微颤了颤,蔷薇色的唇瓣一瞬间抿紧了些,泛着些许白色,只半晌,他转身,淡漠地离开,却在听到办公室里另外一把声音时,顿住了脚步。
张校长,无论是谁,都没有明确的好坏之分,没有谁是绝对的好人,也没有谁是绝对的坏人,但有一点我知道
程锦是一个善良的人。
轻轻浅浅的一句话从办公室里面飘出,如同一颗小石子般,冷不丁地投进了程锦的心湖,荡起了一圈涟漪。
一贯淡漠的程锦唇瓣一侧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不知道是在嘲讽自己,还是在嘲讽里面的人。
抬起右手,指腹轻轻摩擦着下蔷薇色的唇瓣,莫名有些发烫,程锦垂了垂眼睛,眸色暗了暗。
似乎失去了听下去的兴趣,程锦双手插兜,转身离开,夕阳洒落在他的背上,平添了几抹寂寥,光线将他的影子无限拉长,没有其他人在身边,自始至终,只有影子与他为伴。
连着几天,林恒都没有见到程锦的身影,只是有时看到他的几个小弟,不知是刻意,还是无意经过时,笑眯眯冲他喊了嫂子,林恒一律回笑。
他拎着早餐,敲了敲门,许久,宿舍都没有一点声响,林恒又锲而不舍继续敲,安静的宿舍居然传来咒骂声,伴随着脚步声。
宿舍门被从里面打开,露出一张不耐烦的脸,那人嚷道:谁啊,最好有事,要是没事,老子肯定揍你。
揍你两个字还没说出,那人半睁开的眼睛在看到林恒后,怕看错,揉了揉眼睛看,下一秒惊叫:嫂,嫂子,你怎么来了?
想起刚刚脱口而出的威胁,廖凡吞咽了口唾沫,连忙赔笑:嫂子,我刚刚是有口无心,你不要介意啊,更不要告诉老大。
老大是个护短的,若是知道他威胁嫂子,肯定没他好果子吃。
林恒瞧着他一张糙汉般的脸露出委屈可怜的表情,抿着唇,差点绷不住笑意。
摆了摆手:我没有放在心上,程锦呢?
廖凡松了口气,连忙侧身让开,打开了门,放林恒进来:老大还在睡觉呢。
他指了指左边的床铺,两个人的宿舍,住着廖凡和程锦。
林恒侧眸看过去,正好对上半睁开眼睛的程锦,睡眼惺忪,如同一只刚睁出生,刚睁开眼睛,打量新世界的幼兽,带着懵懂,泛着水雾,一侧白皙的俊脸大概因为挨着枕头的原因,映着一抹红色,全然没有之前的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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